十九(第2/8页)

“这一切对于她来得太突然了。这一切活生生的现实摆在她面前,使她眼花缭乱手足无措,而她的手和眼不能证实的这一切她又必须视为当然;许许多多无法说明的东西都突然一起要她不分青红皂白地接受和相信。整整过了三十年,这仿佛是一个人突然独自撞进了一个房间,里面挤满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大家一齐嘁嘁喳喳,她茫然若失,左顾右盼,急于采取某种她能办到的合乎逻辑的行动,以保持自己的理智,而对于这行动她得深信自己具有实践的能力。直到那婴儿出世,她仿佛才找到独自站住脚跟的地面,才像一个可以机械发声的模拟人,在邦奇的操纵指挥下说话行动,正像昨天晚上的情形,邦奇领她去见海托华博士,让她把整个故事讲给他听。

“你明白吗,她还在摸索,还在努力寻找三十年来她那颗显然没大活动的心所能相信的东西,能够承认的东西,具体而又真实的东西。我认为她在那儿找到了,在海托华那儿,而且是第一次:一个她能对之倾诉的人,能倾听她的倾诉的人。很可能那是她第一次将往事倾吐。她多半发现自己与海托华同在一个时候首次真切地看清了过去的一切。因此我不感到奇怪,她不仅把婴儿而且把婴儿的父母都搞混淆了,因为在那间小木屋里,过去的三十年已不复存在——这婴儿和她从未见过的婴儿的父亲,她的同样只在婴孩时见过的外孙和外孙那对于她来说从不存在的父亲,那些都搅到一块儿了。于是,当希望开始在她心里萌动,她自然立即带着自己庄重的无限的信赖转向牧师,转向那些自愿献身上帝、誓为人们祈祷效劳的奴仆。

“今天在牢房里她就是这样对克里斯默斯说的。老头儿趁她去探监的机会溜了出来,等她跟着找到城里,发现他又站在街角,活像个疯子,声音完全嘶哑了,还在一个劲儿地鼓吹私刑,告诉人们他是那畜生的外祖父,养了个魔鬼的后代,一直监管到今天。也许这情景是她离开小木屋去监狱探望的路上遇见的。总之,当她发现听众只是在看热闹而并未受到鼓动时,她立即撇下他去找警长。警长刚用过午餐回来,一时不明白她的用意。她的声音在他听来准是十分古怪,还有她讲起的那一串事情,穿的那身故作高雅的节日盛装,那副筹划越狱的神气。不过,警长还是准许她探监,派了一个人监护。到了监狱,她同他呆在牢房里的时候,我相信她谈起了海托华,告诉他海托华可以救他,正打算救他。

“当然我不知道她究竟对他讲了些什么。我相信那一场对话谁也编造不出来。我不认为她心里明白自己在说什么,或者事先计划过,因为那些话早在她生他母亲的那天晚上就为她一字一句地预备好了,而那时离现在如此久远,纵然在遗忘中再现,她也忘记了那些话语。也许就是这个缘故,他立即毫无疑问地听信了她。我是说她不用顾及自己讲的话在他听来是不是可行、可能或可信。总之,那个被世人遗弃的老牧师,他的形象或者他的存在以及有关他的一切,都被说成一座圣殿,不仅官吏和暴民会感到神圣不可侵犯,无可挽回的往昔也会变得圣洁;因此无论是什么罪恶铸成了或决定了克里斯默斯的遭遇,以致最后被打入高墙铁栏的牢房,他的周围已出现即将执法的刽子手,无论如何他都可以到那儿去寻找庇护。

“而且他对她深信不疑。我想这与其说是给了他勇气不如说是给了他坚韧自持的听任自然的耐心,使他发现并利用了一个逃跑的机会:在他戴着手铐穿过拥挤的广场途中。但是,同他一起奔跑的东西太多了,步步紧随着他。不是追逐者,而是他自身:逝去的岁月,往日的行为,忽略的和承担的事情,都一齐紧跟着他,同一脚步,和着呼吸,同一心跳,共用一个心脏。她不仅不知道那三十个年头,而且不知道三十年里前前后后发生的一切事情,直到发生那桩使他的白人血液或者黑人血液变污的事,那桩要了他性命的事。可是他总有一阵子是抱着信念在逃跑,至少是怀着希望。然而他的血不能平静,要他去拯救它。但无论是他的白人血液或黑人血液都救不了他,他只有靠自身才能解救自己。因为首先是黑人血液驱使他到黑人小木屋去。接着白人血液又把他从那儿赶出来,正像黑人血液叫他抓起手枪,而白人血液却不让他开火。催送他去牧师家的是白人血液,那是它最后一次在他体内升起,使他违背了一切理智和现实,进入了幻想的怀抱,进入了对《圣经》里说的某种东西的盲从。然后,我相信白人血液又暂时把他抛弃,只那么一秒钟,一眨眼,允许黑人血液最后升起一瞬间,使他背弃自己要求获得拯救的希望。是黑人血液以他希冀不得到任何人帮助的愿望席卷了他,使他为摆脱黑暗的丛林而狂喜,在那片丛林,他的心脏还未停止跳动,生命却已止息,死亡成了期望和圆满的实现。然后,黑人血液再次消退,正如在他一生中的所有的危急时刻,总是这样。他没有杀害牧师,只用手枪揍了他,又继续跑,钻到那张桌子后面,最后一次向黑人血液挑战,像他三十年来一直进行反抗那样。他蹲在那张被推翻的桌子背后,任他们开枪射击结果他性命,而他手里一直握着那把上膛的手枪却没有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