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第3/7页)

在那个破旧的房间里,昏暗的灯光下,兰斯讲着一些最近发生的事。他最近从安第斯山脉的一个荒凉地方——一处他一直在攀登的尚未命名的峰顶——带回了一对快成年的栗鼠——兔子般大小的啮齿动物(豪猪型亚目),毛茸茸的灰色外皮,长长的胡须,圆滚滚的屁股,花瓣般的耳朵。他把它们圈在室内的一个铁丝笼子里,给它们吃花生、米花和葡萄干,有时还会特别款待一下,放进一枝紫罗兰或紫菀花,希望它们能在秋天生出小栗鼠来。现在他反复叮嘱他母亲,要保证它们吃的东西松脆,住的笼子干燥,千万不要忘记每天给它们洗沙浴(细沙混着粉笔末),栗鼠可以在里面打滚嬉闹。说这些的时候,伯克先生点了一次烟斗,又点了一次,最后索性把烟斗放在了一边。他经常假装漫不经心的样子,不料发出的响声和动静瞒不了任何人。他清清嗓子,背着手,踱到窗前,抿着嘴哼了一段不成调的曲子。好像这小声的哼哼驱赶着他一般,又哼着走出了起居室。不过他刚一走下台阶,就打了个可怕的寒战,赶紧放下了那副装出来的不拘小节的绅士风度。在卧室或浴室时,他会停下片刻,好像胆怯又孤独,要从怀里摸出一只酒瓶,抖抖索索地使劲喝上一口。之后他又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满嘴酒气,一脸悲伤。

他一边扣纽扣,一边哼着小曲,平静地回到台阶上,台阶还是老样子。这样的情景如同几分钟前一般。兰斯走前检查了栗鼠笼子,智恩和智拉蹲坐着,各自捧着一枝花。关于这最后的时刻,我还记得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没有多说几句提醒他注意的话,比如“你确信没忘记带上洗好的丝绸衬衫?”或者“你还记得把那双新拖鞋放在哪里了吗?”兰斯要随身带走的东西已经集中起来放在了一个神秘的启程地点,这个地方连名字都不能提,绝对可怕。我们需要的东西他一概不需要。他走出屋子时空着手,也没戴帽子,漫不经心、轻松愉快地走向书报摊——或者走向壮观的断头台。

陆地上的空间喜欢隐藏起来。能映入眼帘的景象基本上全是整体的面貌。地平线像一扇缓缓盖上的天窗,压得旅行者往后闪身。对那些留下来没走的人而言,距离此地一天路程的任何一个小镇都是看不见的,尽管你可以轻易把这些超凡之景想象成月光下的圆形剧场,围成一圈的屋脊投下了阴影。展现苍穹的魔术师已经卷起袖子表演,让那些小观众一览无余。行星可以浸没在黑暗中,不见踪影(就像事物消失在人自己的颧骨那模糊的曲线中一样)。但是当地球转过头时,它们就又出现了。一丝不挂的黑夜令人害怕。兰斯已经离开了,他年轻的四肢随着他越走越远而显得越来越弱。从他家的阳台上,伯克老两口看着恐怖的茫茫夜空,突然羡慕起那些渔夫的妻子们来。

如果伯克家的来历可靠的话,“Lanceloz del Lac”(5) 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十二世纪Roman de la Charrette (6) 这部史诗的第三千六百七十六行。兰斯、兰斯林,兰斯洛蒂克——几个小不点,在满是咸味的潮湿星球上喃喃低语。少年时成为年轻的骑士,学弹琴,学驯鹰,学打猎。去过危险森林和悲伤塔,也去过金牛座和猎户座——听过撒拉森人宣战的雷霆。神奇的武功,神勇的斗士,在伯克家阳台上空可怕的星座间闪着灿烂光辉。黑衣骑士佩卡德爵士,红衣骑士佩里莫恩斯爵士,绿衣骑士佩特利普爵士,蓝衣骑士佩尔桑爵士,还有虚张声势的老头儿格鲁默尔·格鲁默苏姆爵士,上气不接下气地用北方方言骂人。望远镜的功能不是很好,星图也因潮湿而皱巴巴的,伯克对太太说:“你手电筒举得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