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第2/7页)

这似乎完成了进化——难道有人要讨论进化时间的问题?话说回来,为了聚焦于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我很乐意把如下任务留给星际泰山(4) 那能干的爪子和别的喜剧演员以及原子能科学家:用自命不凡的“二”或“三”来更换“一九○○”里实实在在的“一”。这位年轻的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或多或少可以算作我的一个远房后代,他将成为首支星际探险队的成员之一(这次星际远征,说到底,是我的故事里乱编的假设)。就让一九○○年变成公元二一四五年或者未来不知什么纪年的二○○年,这并不要紧。我不打算干涉任何既得利益。严格说来,这只是一场业余表演,临时搭了个舞台,道具从简,布景极少,还有旧粮仓角落里一头死豪猪带毛的残骸。在这里,我们有了众多朋友,布朗一家,本森一家,怀特一家,威尔逊一家。有人出去抽烟,他听到蟋蟀鸣叫,听到远处农场的狗吠(那狗叫几声,停片刻,聆听我们听不到的动静)。夏夜的天空满是星星。埃默里·兰斯洛特·伯克,二十一岁,他对星星的了解,比我多得多。我五十岁了,还对星星充满恐惧。

兰斯又高又瘦,小臂晒得黝黑,上面肌肉厚实,青筋暴起,眉头上有道伤疤。每当无所事事时,他就像现在这样闲坐着,从一张低矮的扶手椅边上探过身子,耸起肩膀,两肘撑在他那硕大的膝盖上。他有个习惯动作,缓缓地合起他漂亮的双手,又缓缓地分开。这个动作是我从他祖先那里给他借来的。他常常神情凝重,全神贯注地想着什么,很不自在(大家有心事都会不自在,年轻人尤其如此)。然而,这副模样只是面具而已,要掩盖的是想要摆脱长期心情紧张的强烈愿望。他一般是不常露出笑容的,再说用“笑容”一词来形容他脸上突如其来的明显扭曲则过于平淡。他的笑容是突然闪现在嘴眼之间,双肩高耸,慢慢移动的双手合掌,停住不动,一个脚趾头轻轻跺了一下。他的父母待在屋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这位客人愚蠢无趣,他不知道眼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因为这是一座昏暗屋子里一次特殊离别前的尴尬时刻。

一个小时过去了。来人终于拿起放在地毯上的大礼帽,走了。兰斯一个人和父母待在家里,这样倒使得气氛更为紧张。伯克先生这个人,我记得明明白白。但伯克太太,不论我在艰难的回忆中陷得多深,都不能稍微真切一点地看清她。我知道她快活时的神情——闲聊,睫毛扑闪个不停——但这种神情对她儿子露出时刻没有对她丈夫的多。伯克先生人老心衰,自己的身体自己明白,既要忍着自己可怕的痛苦,还得应付他太太造作的轻浮之风。比起自己身体上无计可施的全面崩溃,太太的轻浮作风更让他心烦。我描述不出伯克太太的相貌,这让我多少有点沮丧。我能想起的只是一片灯光洒在她薄雾般的一侧头发上,这一点我想我可能是受了现代摄影艺术技巧的潜移默化。我总觉得从前的写作比现在容易得多,因为那时人的想象力没有受到太多视觉辅助工具的束缚,就像开拓边疆的人们第一次看到沙漠里的巨大仙人掌,或第一次看到高原积雪时,头脑里不见得会出现轮胎公司的图片广告。

要说伯克先生的情况,我就不由自主地写起一个历史学老教授的种种特点来。有才气的中世纪研究家,白胡须,粉色的秃脑门,一身黑色西装,这在最南部某座阳光明媚的校园里算是有名景观。不过他与这个故事的唯一关联(除了与我的一位去世多年的大伯有些相似外)便是他的模样太过时了。如果一个人完全忠实于自己,像这样给穿戴举止赋予一种陈旧的色调,带上点压得皱巴巴,邋邋遢遢,灰扑扑的东西,在遥远的将来(正巧说的就是将来的事)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了。因为“不合适宜”、“跟不上时代”等迟早会是我们能想到的说法,我们可以用它去表达一些怪现象,这些现象不用多少研究就可以预见到。未来只不过是倒转过来的过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