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阿特兰塔号上的乘客(第3/4页)

他穿着一身超大号的衣服,围脖儿松松地垂着;衬衣领子敞开,露出强壮的脖子;袖口没扣扣子,往外探着两只红乎乎的手。给人的印象是,无论是冒着冬天的严寒还是处在最危险的关头,他都不会觉得冷,他就不懂什么叫临阵退缩。

在船桥上,他在人群中急匆匆地来回穿梭着,一刻也不安生,按水手们通常的说法,这叫“拖着锚行驶”。他不停地指手画脚,把别人扒开,还用力地咬咬手指头。这就是那种造物主突发怪想要造人,但接着不等人彻底成型就把模子打碎而冒出来的人。

米歇尔·阿当的个性内涵广泛,很值得观察和分析。他永远是那么夸张,而且他的年龄还没达到生命力最旺盛的阶段。在他的眼睛里物体的体积都非常大,这也就导致了他脑子里的主意也异常的宏大。他看什么都比正常的个头儿大,只是把困难和人看的很渺小。

此人精力旺盛,是个天生的艺术家,妙趣横生,说起话来虽说不像放连珠炮似的,但却像个狙击手,一枪中的。他争论问题的时候,不在乎什么逻辑性,也讨厌演绎推理,这些玩意儿他永远不会,但他有自己的一套攻击谋略。他是个人身攻击的老手,能给对方致命的打击,为了给一些毫无指望的事情辩护,他不惜连咬带挠。

这人的怪癖颇多,其中一条就是常常向世人表示,自己“像莎士比亚一样”,是个极端的白痴,还说他最瞧不起的是科学家。“那些家伙,”他在贬科学家,“只配在我们打牌的时候给我们记记分而已。”总而言之,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流浪汉,有股子不要命的劲头儿,但绝算不上是探险家。他是个浮躁愚蠢的人,是个有一对假翅膀的伊卡洛斯(1)。不过,他以前的探险都是擦破了几块皮,回回都能稳稳地双脚落地,就像市场上买的小木人儿玩具那样。简单地说,此人的人生信条是:我行我素,尝试不可能干成的事是他最强烈的嗜好。

米歇尔·阿当

不过,他有长处也有短处。虽说不冒险就一无所获,可他经常冒险,收获却甚少。他挥金如土,是个败家子。他没有半点私心,爱冲动,可也会用头脑。此人乐于助人,有骑士风度,就是对他最野蛮的敌人,他也不会判决其死亡,为了拯救一个奴隶,他甘愿自己卖身为奴。

在法国,乃至整个欧洲,人们都认识了这个一碰就冒火爱吵爱闹的人物。众多的嗓音谈论他,声音都喊哑了。他是一个住在玻璃房子里的人,向这个世界显露着最隐蔽的秘密。他抡着胳膊肘在人群中推来挤去,把人弄疼、碰伤、无情地撞倒,所以结下不少的仇家。

不过,总体来说,他还是招人喜欢的,人们权且把他当作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对这样的人要么彻底接受他,要么彻底唾弃他,人们还是选择了接受他。人们喜欢他那无所畏惧的探险,都在用担心的目光注视着他。他太冒失,太大胆。每当有朋友劝阻他,说肯定要大祸临头了,他只是潇洒地一笑,然后说:“只有树着了火,树林才能烧起来。”其实,连他本人也不知道,他引用的是一句最美丽的阿拉伯谚语。

阿特兰塔号船上的这位乘客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情绪激动,似乎心里总是有把火在烧他。如果有两个什么人能形成鲜明对照的话,那当数米歇尔·阿当和巴比康了。两人同样酷爱冒险,同样天不怕地不怕,但表现的方式却迥然不同。

大炮俱乐部主席对这位新冒出来的对手观察了一会儿,就被人们的喊声和万岁声惊醒过来。众人的欢呼响彻云霄,他们对米歇尔·阿当这人显示出浓烈的热情,阿当和成千的人握手,差点把手指头握断了,最后被吓得不得不往船舱里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