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2/7页)

到了早晨,他才觉得自己已经取得了住在灯塔的权利,但即使住进去了,他觉得大多数窗户还是有玻璃,从平台看去,景色还是太过优美。想到此,选择灯塔的理由几乎马上变成了他要搬到其他地方去的理由。他选择住在灯塔,是因为这里的景色是如此美丽,还有,从这么高的地势一眼望去,似乎能看到神灵现身。可他是何许人,居然娇生惯养、养尊处优地时时刻刻饱览如此美景?他是何许人,居然住在上帝显圣的地方?他只配住在肮脏不堪的猪圈里,黑咕隆咚的地洞里。痛苦的长夜过后,他身体僵硬,仍然疼痛不止,但正因如此,他内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他爬上灯塔的平台,眺望旭日东升的明媚世界。眼前的美景让他重新觉得自己已经获得了在此居住的权利。在北面,景色为猪背山绵延的白垩山脊所包围,东边山脊尽头的后面,高高耸立着七座摩天大楼,那里就是吉尔福德。看见这些大楼,野人便不以为然地皱起了眉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慢慢习惯的。因为到了晚上,这些大楼不是像呈几何图形的星座一样星星点点地闪烁,就是在泛光的照耀下,像发光的手指(那架势意味着什么,全英格兰恐怕只有野人此时此刻才能懂)一样煞有其事地指向神秘莫测的天空。

灯塔所在的地方是一座砂质的山丘,将猪背山和山丘分开的是一个山谷,普顿汉就坐落在山谷中。普顿汉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只有九层楼高,还有几个粮仓、一个家禽养殖场和一家小型维生素D制造厂。灯塔南侧是长满石南灌木的慢坡,再往下就是连成片的池塘。再后面,越过一片树林,便是埃尔斯特德高耸的十四层大楼。在英格兰特有的雾气中,鹿头山和塞尔本若隐若现,把人们的眼球吸引到那幽蓝浪漫的远方。不过,吸引野人到灯塔来隐居的,并不单是远方的景致,眼前的景色与远方同样引人入胜。那片树林,一片片紫色的石南花和黄色的金雀花,一簇簇苏格兰冷杉树,一处处如镜的池塘以及池塘上掩映着的白桦树、睡莲、一株株灯心草——这些都非常迷人,对看惯了美洲不毛沙漠的人来说,简直是摄人魂魄。何况还有这份孤独!整日连个人影也见不到。从查令T字塔到灯塔乘飞机虽然只有一刻钟的距离,但这片萨里荒原的荒凉程度不亚于马尔佩斯的山丘。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人逃离伦敦,但他们逃离的目的只是去打电磁高尔夫球或网球。普顿汉没有沙地,最近的黎曼面球场也在吉尔福德。这里唯一诱人的是鲜花和美景。既然这里没有值得一来的地方,所以也就没人来了。刚开始的那段日子,野人独自一人过着无人搅扰的生活。

约翰刚到伦敦时领过一笔零用钱,这笔钱他大部分都花在装备上了。离开伦敦前,他买了四条人造丝毛毯、绳索、钉子、胶黏剂、几件工具、火柴(不过他打算到时候做个取火钻)、锅碗瓢盆、二十四包种子,还有十公斤面粉。“不,不要合成淀粉和废棉代用面粉,”他曾一再坚持,“虽然那玩意儿更有营养。”但当涉及要不要泛腺质饼干和添加维生素的牛肉代用品时,他再也抵挡不住店主的劝诱了。此时此刻,盯着这些听听罐罐,他痛苦地自责自己太软弱。文明的破玩意儿!于是,他痛下决心,即使饿死,也不吃这些东西。“这样可以教训他们一下。”他恶狠狠地心想。这对他自己也是个教训。

他数了数身上的钱,满心想着剩下的那点钱能够让他熬过冬天。到来年春天,园子里种的东西就够用了,他就用不着依赖外面的世界了。再说,还可以打猎。他见到过很多兔子,池塘上还有水禽。于是,他立刻动手做弓箭。

灯塔附近有些白蜡树,还有一大片杂树林,长满了笔直、漂亮的榛树苗,是做箭杆的好材料。他先砍了一小棵白蜡树,砍出一段六英尺长、没有长枝条的树干部分,按照老米茨麻交给他的法子,剥掉树皮,一层一层地削掉白色的木质,最后削成一根和他一样高的板条,中间粗硬,两端纤细且富有弹性。干这种活儿给了他极大的乐趣。在伦敦过了几星期懒散的日子,终日无所事事,要什么只要按一下开关或转一下把手就行。现在,干点需要技巧和耐心的事,真是让人由衷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