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6/17页)

对于孩子我一向不够感性。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些小怪物,没长大之前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文明,有时甚至长大以后也未能被教化。但小弗雷德丽卡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在她那个年纪的时候,另外,她喜欢佩特,对他照顾有加。我想她之所以会喜欢我是因为我从不用命令的口气跟她说话(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最憎恶人家那样跟我说话),而且对她那些巧克力饼干的游戏我也一向很认真。丽奇还算不错了,她的举止恬静而端庄,从不叽叽呱呱地说个没完,也不会动不动就尖声高叫,更不会成天往人膝盖上爬。我们是朋友,分担着对佩特的责任,而且,迄今为止据我所知,她之所以成为“我的姑娘”,也不过是我们之间正在进行着的一个深奥微妙的游戏。

他们轰炸我们的时候,我妹妹和妈妈也被炸了,从那以后我就退出了和丽奇之间的游戏。这并不是有意识的决定——我只是觉得那不是开玩笑的事,所以再也不想回头去玩那样的游戏。丽奇当时 7 岁,芭拉加入我们的时候她 10 岁,而芭拉和我订婚的时候她可能是 11 岁。她强烈地恨着芭拉,而我认为只有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她的恨意只表现为不愿意和芭拉说话——芭拉称之为“害羞”,我觉得迈尔斯也是这么想的。

但我更了解丽奇,我也尝试和她谈清楚。你有没有尝试过和一个青春期中的孩子谈一些孩子们不愿意谈的事?相比之下,在回音谷里大叫一声所得到的回应也许还更多些。我告诉自己说,只要等丽奇了解到芭拉有多么可爱,她的恨意就会逐渐消退。

佩特是另一个问题所在。如果不是深陷情网之中,我早应该发现那已经是个很清楚的信号了,芭拉和我永远也不可能彼此了解。芭拉“喜欢”我的猫——噢,肯定的!她喜欢猫,喜欢我那已经开始显山露水的秃顶,对我在餐馆里点的菜啧喷称赞,她喜欢我的一切。

但喜不喜欢猫是很难伪装的。有些人喜欢猫,有些人不喜欢,而一般对大多数人来说,“谁会无法容忍一只有益而无害的猫呢?”无论是出于礼貌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如果他们想要装出喜欢的样子来,都一样会被发觉的,因为他们不懂该如何对待猫——而对猫的礼仪比外交礼仪要严格刻板得多了。

它基于自尊和对彼此的尊重之上,与拉丁美洲人所崇尚的 dignidad de hombre——人格尊严——是一个意思,你若敢加以冒犯就要冒以性命之险。

猫儿们没有幽默感,他们的利己主义思想极度膨胀,还非常敏感易怒。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有人认为值得把时间花在迎合他们身上,我不得不回答说没有任何符合逻辑的原因。我宁愿去向一个不喜欢奶酪味道太大的人解释,为什么他“应该喜欢”林堡奶酪。然而,对那个喜欢猫的人,我完全身有同感,他会因为一只小猫熟睡在他的袖子上而不惜把绣了花的袖子扯下来,尽管那衣服是无价之宝。

芭拉企图表现出她有多“喜欢”佩特,可她待他像待一条狗……所以她被挠了。随后,作为一只敏感的猫,他急急忙忙地跑了出去,在外面待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是因为,我的确拍过佩特,但他从没被其他任何人拍过。暴打一只猫比骂他无用更糟,想训练一只猫只能用耐心,而绝不是暴打。

我帮芭拉在她被抓伤了的地方上了碘酒,然后试图向她解释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我很抱歉——十分地抱歉!但下次你要是还这么做的话,那你还会被挠的。”

“可我只是拍了拍他!”

“哦,是的……但你用的不是拍猫的方式,你用的是拍狗的方式。你永远也不能拍猫,要抚摸它;你永远不能在它爪子的活动范围内做出任何突然的举动;你永远不能在让它看清楚你要干什么之前就触碰它……而且,你一定要时刻注意它的态度,看它喜不喜欢你碰它。如果它不喜欢你拍它,它会表现出来的,会显得有些不礼貌——而猫是很懂礼貌的——但你会明白,这只能维持一会儿,你必须在它的耐心耗尽之前就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