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个字母

罗伯特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很简单,是个只能向前走的黏土玩偶。每次父母在屋外花园款待宾客,讨论维多利亚登基和宪章派改革,罗伯特就跟着玩偶穿行于家宅的走廊里,遇到拐弯帮玩偶转向,或者把它送回开始的地方。玩偶不会执行命令,也不呈现任何知觉;若是遇到墙壁,黏土小人儿只会一直向前踏步,直到将两臂和双腿碾成奇形怪状的鳍肢。有时候罗伯特会看着它那么做——纯粹为了逗自己开心。等玩偶的四肢彻底没了形状,他就捡起玩偶,掏出名字,让玩偶在迈步的当口停下动作。接下来,他把玩偶的身体重新揉成一团,在木板上摊平,捏成另一个人形,或者一条腿畸形,或者两条腿长短不同。他把名字塞回去,玩偶一起来就跌倒,拖着身体转圈。

罗伯特喜欢的并不是捏泥人,而是勘测这个名字的极限。他想弄明白这具躯体改造到什么程度才无法被名字驱动。为了节省捏泥人的时间,他很少添加装饰性的细节;他对泥人躯体的改造仅限于测试名字的需要。

他的另一个玩偶用四条腿走路。这个躯体很漂亮,是匹栩栩如生的瓷马,但罗伯特更感兴趣的是拿它的名字做实验。这个名字能执行“开始”和“停下”命令,有足够的知觉避开障碍物,罗伯特尝试着将这个名字插进他自己造物的躯体里。但这个名字对躯体的要求更加确切,他无法捏出可以让它驱动的黏土躯体。他分别塑造了四条腿,然后粘在躯体上,但他无法完全抹去接缝;名字不认为这具躯体是个连续的整体。

他仔细查看两个名字本身,寻找将二足躯体和四足躯体区分开和允许躯体执行简单命令的可置换要素。但两个名字看起来迥然不同;两小块羊皮纸上都刻画了七十二个小小的希伯来字母,一行六个,排成十二行,字母的顺序在他眼中完全杂乱无章。

四年级学生罗伯特·斯特拉顿和他的同学们安安静静地坐在课堂上,特里维廉大师在几排桌椅之间缓缓踱步。

“朗戴尔,名字的律条是什么?”

“一切事物都是神的映像,因此,呃,所——”

“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了。索伯恩,来讲讲什么是名字的律条吧。”

“由于一切事物都是神的映像,因此一切名字都是神名的映像。”

“物体的真名是什么?”

“真名反映了神名,正如物体反映了神。”

“真名的作用是什么?”

“赋予物体以神力的映像。”

“正确。哈利威尔,署名的律条是什么?”

自然哲学课到中午才结束,不过今天是星期六,所以剩下的时间不用听从教诲。特里维廉大师宣布下课,切尔滕纳姆学校的男孩们于是散去。

罗伯特回了趟宿舍,然后和他的朋友莱诺尔在操场边碰头。“这么说,等待结束了?就是今天了?”罗伯特问。

“我不是说过了吗?”

“那就快走吧。”两人踏上去莱诺尔家的一英里半路程。

在切尔滕纳姆学校的第一年里,罗伯特和莱诺尔几乎没有交往;莱诺尔是走读生,而罗伯特和所有寄宿生一样,对走读生抱有怀疑。有一次,纯粹出于巧合,罗伯特在假期参观大英博物馆的时候遇到了莱诺尔。罗伯特热爱博物馆:脆弱的木乃伊,巨大的石棺;鸭嘴兽填充标本,盐渍的美人鱼;象牙、驼鹿角和独角兽的角挂在墙上。那天他参观的是元素精灵展,正在看解释为何火蜥蜴未能参展的卡片时,他忽然认出右边盯着罐子里水精灵看的孩子是莱诺尔。攀谈之后,两人发现他们都对科学感兴趣,于是就这么变成了好朋友。

两人走在路上,踢着一块大鹅卵石传来传去。莱诺尔飞起一脚,石块从罗伯特的脚踝之间钻了过去,莱诺尔哈哈大笑。“真是一秒钟也坐不住了,”他说,“再多一个律条,我非得崩溃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