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编成及其使用(第3/10页)

军队是个规模庞大的组织,但是,并不是军队的每个部分都直接与敌交战,不过,要团结各组织的力量击垮敌人的反抗,决战时刻更是如此。

决战能够决定战争胜负,会战是最具有决定意义的作战行动。会战一定要投入战斗部队。如果敌人所使用的武器跟我方不同,无法从远距离发射毁灭性炮弹,那么我方部队在发挥武器火力方面就不是什么难事了。所以,我方部队不仅要歼灭敌人,还要保存自己的力量。

武器的作用在不断提高。刚开始的时候,在发明火药之后,发射的是实体弹,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后来有了榴弹[6],再后来,火炮使用的炮弹也生产出来,它的引信可以让炮弹在弹道的一定位置上发生爆炸。炮弹在爆炸时,能将弹体内的铅填充物炸碎,从上方投向目标。

现在,炮弹已经趋于完善。有一种榴弹能够击穿厚重的装甲,击入目标后再发生爆炸,它通过弹体碎片或榴弹排出的充填气体的作用击毁目标。还有一种榴弹只要轻轻触及地面,便会炸成无数密集的碎片,紧贴着地面向四处飞散。经改进后的炮弹(榴霰弹),可在空中爆炸。

机枪和步枪是单发子弹在发生作用。

手榴弹、迫击炮弹、布设在海中的水雷以及鱼雷的作用与榴弹的作用相差无几。飞机投掷的炸弹的弹片和施放的毒气,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并同时引发大火。有一些炸弹专以引火为目的。

火焰喷射器通过火和烟发挥作用。毒气可使黏膜和肺部中毒。

有一部分武器所产生的作用是人们难以想象的。

公元纪年前后,人与人之间的搏斗武器是剑。为了占有优势,当时也运用弓箭或长矛、投石器,投石器能够远距离攻击要塞。到了中世纪,火药和发射武器发明之后,敌对双方保持在100米以内的距离,呈现密集的线式队形,互相射击。随着火炮、步枪及其弹药的改进,敌对双方之间的距离则更大一些。到18世纪末,步兵部队出现了,他们能够利用地形作掩护。

直到19世纪中叶,有膛线的武器才出现。由于火药和炮弹、子弹的极大改进,发射距离的不断变大,最后到达了现在的距离和效力。这种变化使战斗地带的纵深和正面宽度产生了变化(加大了),让战斗队形更为疏散。

海军大口径火炮可发射20~30公里,陆军除特种火炮外,其他武器的射程远远不如海军[7]。

显而易见的是,发挥武器、火药、炮弹技术(不包括飞机投掷的炸弹)的最大作用,不依靠其最大射程,而是要近距离内的命中精度,距目标越近,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在海上和空中,由于没有遮蔽物,作战双方可以利用最大距离射击,只有云、雾和特殊天气带来一定的影响,地面曲率会对海上射击造成影响。

而在陆地上,情况则截然不同。虽然陆上的遮蔽物和建筑物能够给敌人提供方便的隐蔽条件,但是却也给敌人的视野造成影响,让敌人的兵器的射程没有办法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不过,通过借助望远镜、气球和飞机等观察手段,敌人又可扩展视野。

但是,不管是在陆上,还是在空中、海上,战斗总是从远距离开始的,陆地作战区域纵深可达数公里,随后慢慢地向敌人靠近,将全部武器投入战场,让武器发挥最大的效能。

在区域纵深内,战斗队形疏散,步兵和轻机枪手都独立行动,各自为政。在敌军猛烈炮火的攻击下,步兵依旧要以在公路上的行进速度(5公里/小时)接近敌人,但只有在我军压制敌军火力的情况下才能做到,只是敌人势必要进行反击,所以,陆地战斗需要时间,一般要持续数天。战斗需要时间,通常要延续数天。就算投入快速装甲车辆也不能改变战斗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