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洪赵不能到案真正原因(第5/10页)

[12]《破获暗杀宋教仁之凶手》,《时报》1913年3月25日,第7页;《宋教仁遇害四志》,《申报》1913年3月25日,第10页;《谋害宋教仁之匪徒出现》,《时事新报》1913年3月25日,第2页;《谋杀宋教仁之正凶破获》,《新闻报》1913年3月25日,第3张第1页;《谋刺宋教仁案之发端》,《神州日报》1913年3月25日,第6页;《突如其来之嫌疑犯》,《大共和日报》1913年3月25日,第5页。

[13]《第四十八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信封一个》(1913年3月23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5页。

[14]据《第四十八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信封一个》(1913年3月23日)“说明”,见《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6页。

[15]《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本社记者之忠告》(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宋案破获后之各方面观·洪述祖逍遥法外》,《民主报》1913年4月3日,第6页。

[16]《洪述祖逃走之真象》,《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4月2日,第2页。

[17]《前夜总统府之会议》,《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27日,第6页。

[18]《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第12页。

[19]《驻守地方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9月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内左二区呈报厅员搜查洪述祖家并办理情形》(甲字第1749号,1913年3月30日到),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宋案之一线光明·洪宅之搜检》,《民立报》1913年4月8日,第6页。

[21]《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宋案之一线光明·北京特派员函》,《民立报》1913年4月8日,第6页。

[22]《未得正犯真不甘心·宋先生遇害记九·谁放洪杀胚跑的》,《民立报》1913年4月2日,第10页。

[23]《谁放洪杀胚跑的》,姜泣群编述《渔父恨史》,第47页。

[24]三电分别是:第一道致武昌黎副总统,开封、天津、奉天、吉林、黑龙江都督,及哈尔滨李道,电云:“□密。上海要案,词连内务秘书洪述祖,正饬访查,探已由津浦路南下,恐其中途改道他往,又电济南、江苏访查外,望迅饬所属,于各要害地方派人严密侦访,设法羁留,以备交审。大总统。二十九日。印。”第二道致济南周都督,电云:“□密。上海要案,词连内务秘书洪述祖,探知洪向住津,闻已由津浦南下,悉其至济后绕道他往,望严密侦访,设法羁留,以备作证。大总统。”第三道致上海程都督、南京应民政长,电云:“□密。闻上海要案牵涉内务秘书洪述祖向住天津,据探报已由津浦路南下,望于沿路车站严密侦访,设法羁留,以备案中要证。大总统监印。”以上三电均见《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捕洪之通电》(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

[25]《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洪仆之口供》(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8页。

[26]《洪述祖预审终结》,《申报》1917年8月3日,第10页。

[27]《德人眼光中之胶州》,《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1日,第2页。

[28]讷:《杂评三·洪述祖果往青岛乎》,《申报》1913年4月4日,第10页。

[29]《青岛人物志》,《神州日报》1914年2月7日,第4页。

[30]《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4月4日,第3页。

[31]《总统府秘书厅为张君一麐更正电》,《民立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

[32]《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秘书长不知道》,《民立报》1913年4月23日,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