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洪决意杀宋深层原因

案审至此,有两个问题必须回答。第一个问题是:洪述祖为何决意要杀宋?第二个问题是徐血儿提出的:“勋位为大总统所特授,则洪不得袁之密令,岂敢向应打此诳语?洪苟打此诳语,则‘燬宋’之后,洪将何以报应?”[279]

回答第一个问题,首先应当考虑到洪述祖当时的处境及其行事方式。对于已经五十多岁的洪述祖而言,他的追求只有两样,一是谋利,一是做官。就谋利而言,观其与应夔丞借收抚共进会向中央骗款、借构陷“孙黄宋”向中央索款,以及借对宋下手之机帮应夔丞低价购买公债,何一不是为了谋利。刺宋案发生后,与洪述祖有戚谊的内务部次长言敦源曾对《民立报》记者讲道:“最近闻洪对人言:彼已五十余,不弄几个钱怎么得了,所作的事确是为骗几个钱。其卑鄙可知。”[280]就做官而言,洪以“革命元勋”自居,但仅任内务部秘书,故“嫌位卑”而不安于位。观其1912年11月29日致应函中“兄亦待款孔亟,并欲设法加一浙江巡查长”一语,[281]已将其谋利、做官两种追求暴露无遗。1913年2月11日,洪在致应函中又提出:“苏省各路观察使尚未定人,兄思于常镇或淮扬分一席,然须雪老(指江苏都督程德全——引者)同意电保,弟晤时能一提否?倘前途不以为然,则亦密示为要。”[282]2月22日,洪写信告应:“观察使(镇江关监督尤好)一节,庄思缄已两次与雪老言之而有阻力,请探其内容,疏通之。”[283]3月6日,洪又在致应函中有些失望地说:“观察使一节,想程、应(指江苏民政长应德闳——引者)两人不赞成,请将实情告我。”[284]也就是在此函中,洪显露杀宋之意。

洪与应结识不久,便举荐其任江苏驻沪巡查长,并竭力助其取消黎元洪通缉令,又请总统下特赦令,目的不过是欲与应合作谋利,并利用应之帮助,运动做官。然而,结果是,除了借收抚共进会骗得一些钱外,借构陷“孙黄宋”索款以及运动做官,皆以失败告终。尤其出乎洪预料的是,在购买所谓“宋犯骗案刑事提票”一事上应夔丞会食言,不仅欺骗了中央,也欺骗了其本人,这使得洪在袁世凯面前信用尽失。款没索到,官没做成,现在连袁世凯这座靠山也将可能失去,对洪而言是很致命的打击。而从洪述祖3月18日催促应夔丞杀宋一电中“倘空言,益为忌者笑”一句所表达的心情来看,洪述祖极有可能还因为购买“宋犯骗案刑事提票”无果而受到袁的嘲笑。袁嘲笑他尽说空话,而这显然刺激了洪。因此,他亟须做一件事来给袁世凯以交代,挽回袁对自己的信任。“洪本著名胆大妄为之人”,[285]“心术险狠,尤有敢作敢为之胆量”,[286]又“善窥人意,以为媚上之术”,[287]加之事关自身前途,这才先后假托中央“燬宋酬勋位”及“债票特别准”,诱使利欲熏心的应夔丞将宋教仁杀害。而他敢于做出这一选择,除了自恃与袁世凯有特殊关系外,显然也是因为他透过解散欢迎国会团、操弄宪法起草以及构陷“孙黄宋”等事,深切领会了袁欲对付国民党人的心思,只不过袁世凯作为临时大总统,对付国民党的手段很多,无须采取暗杀这样的办法。关于这一点将在第五章进一步论述。

除为个人私利前途计外,不可否认,洪述祖杀宋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政治方面。洪逃往青岛之初,曾口出狂言,“谓共和系我首功,无我即无共和,宋教仁反叛民国,自可杀”。[288]又对前往青岛与其见面的言敦源声称,“共和乃彼手造,宋主张政党内阁,是破坏共和,余故杀之”。[289]在5月3日通电中,洪述祖也把自己说成共和维护者,其言道:

述祖于辛亥秋与唐绍仪在北方赞成共和,期为救国起见。一年以来,党争日剧,怪状百端,使全国陷于无政府地位,心窃痛之。尤以上年宋教仁等连带辞职,要挟中央,为党派专制之祸始。中国教育幼稚,人材缺乏,合全国稳健分子,立贤无方,共谋政治,尚虞不济,宋教仁乃欲借政党内阁之说,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垄断政界,党同异伐。一室操戈,是共争也,非共和也,是党派专制也。其弊甚于满清贵族专制,其祸必至于亡国灭种。而一般盲从之徒不知宋教仁行伪而奸,言伪而辩,一倡百和,搅乱大局。非讦发宋之劣迹确据,宣布中外,不能毁其名誉,败其势力……述祖宗旨不过欲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共弃去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而已。[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