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会昌废佛(第5/12页)

唐朝中后期,大小寺院争先恐后加入土地兼并的狂潮中,以各种方式获得土地占有。当时有舆论认为“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而且据史料记载,当时“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院,吏不能制”。更为突出的是,僧侣本已享受免役特权,但当时寺院所占的土地又不向国家缴纳赋税,导致成千上万的劳动力为了逃避赋税负担纷纷出家为僧尼,以寺院为庇护之地,这些作为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根本利益。

而且李瀍废佛看似偶然,实则有其必然性。早在文宗李昂在位时,就曾经对寺院经济的恶性膨胀痛心疾首,他曾经由衷地发出感慨,认为古时候一个农民的劳动,可以供给三个人,而现在算上士兵和僧尼,一个农民的劳动需要供给五个人,这其中负担最重的就是要供养寺院的僧尼(“吾民尤困于佛”)。当时的宰相李训也以天下寺院规避徭役,耗费国家财政,上疏请求下令将其中行业不如令者还俗为民,但当时因佛教势力的根基已经太深,所以文宗一朝未能办到。

李瀍即位后继续采取抑制佛教的政策,并对佛教开始实行限制和歧视,对僧尼的打击迫害也开始升级。前边我们说过会昌元年(841年)六月,在李瀍诞辰的庆阳节上,他赏赐道士紫衣,但却不让僧尼穿着,应该说是他即位之后歧视和打击僧尼政策的第一步。

接下来便发生了棒责僧人的事件,当时南天竺僧人宝月,因入朝未先觐见皇帝而上表请求回国。朝廷非但拒绝了宝月的回国请求,并以越官罪将其拘禁,他的三个弟子各受棒责七下,通事僧受棒责十下,这标志着李瀍打击佛教已经逐渐具体到僧侣个人。

会昌二年(842年)昭义镇刘稹发动叛乱,朝廷被迫需要进行征讨,使得本来就入不敷出的国家财政更加困难。当时在宰相李德裕和以赵归真为核心的“抑佛联盟”的鼓动下,李瀍终于下定决心从打击佛教升级为废佛运动。他首先采纳李德裕的建议,下诏遣散不在朝廷编制之内的僧人,禁止寺院收置童子沙弥。

十月,李瀍又颁布诏令,宣布长安城中僧尼中有过淫行、嫁娶、不修戒律者,一律强制还俗。其他僧尼如果个人拥有田产,由官府收缴,如果舍不得钱财,情愿还俗的,依据目前所有的财产数量,按比例承担两税徭役。

据史料记载,当时仅上述一项措施,长安城中按照李瀍诏令的标准,因舍不得钱财被迫还俗的僧尼,左、右街功德使统计报告的人数,共计达到3491人。后来李瀍又将这项措施颁布到全国实施,而且规定僧尼所蓄的奴婢中,僧侣只能留下一名,尼姑可以留下两名,多余的奴婢听任其本家收管,无家可归者由官府统一管理。

应该说李瀍废佛伊始,其经济目的十分明确,到会昌三年(843年)正月,强令僧尼还俗的第一阶段宣告结束。

会昌废佛运动的第一阶段算是初战告捷。不过,在这期间也有人对佛教势力实施保护和慰问,其中的代表是拥立李瀍即位的神策军使仇士良。

会昌三年(843年)正月二十七日,仇士良发帖邀请外国僧人,次日到场的有青龙寺南天竺僧人三藏、宝月等五人;兴善寺北天竺三藏南陀;慈恩寺狮子国僧一人;资圣寺日本僧人圆仁及其弟子惟正、惟晓三人,还有各寺院中的新罗僧人、龟兹国僧人等。

仇士良是信佛之人,史料上没有记载仇士良这次邀请僧人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于李瀍具有拥立之功,恐怕在当时只有他敢做出如此举动,相信李瀍对他也是礼让三分。不过,这并不妨碍李瀍接下来对佛教打击的升级。

在仇士良邀请众多僧人的一个月后,李瀍继续下诏,宣布已经还俗的僧尼禁止再进入寺院居住,已经被遣散出长安的僧尼禁止再进入长安。两个月后李瀍又下令,盘查在长安寺院中外国僧人的来历,颇有些政治审查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