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当战狼遇上头狼(第3/7页)

显庆二年(公元657年)主持选官的黄门待郞刘祥道认为,如今吏部取士太滥,每年进入九品以内的官员竟然有一千四百多人(很多人都是混进去的),还有其他未经考试就进入九品官的则没有经过铨选;现在朝廷内外一品至九品的文武官员多达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大约需要三十年政府才能用完这么多人。建议每年限制只准五百人进入九品以内,这样便足以补充所需要的人数。

高宗皇帝觉得在理,就让官员们拿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可组织部门担心阻力太大,最终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这些人祖上都行走于官场,让谁考,不让谁考,牵一发而动全局,谁也得罪不起。

从刘祥道的奏章中可以看出,当时选官恐怕更多的还是考虑候选人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出身。而裴行俭制定的官员考核办法,一般根据身、言、书、判,考虑资历、衡量政绩而分别授任官职。也就是说,考核干部的依据就是你曾经干过什么?干得到底怎么样?干得好,可以继续干下去;干得不好,那就请你靠边站。

具体的考试程序是,先集中考试,看谁字写得漂亮(书法好坏),功课学得如何(文理优劣)。这也就是所谓笔试。通过笔试才能进入下一轮,笔试都没过的,就被淘汰。

入选后进入面试。看你长得如何,身体可有残疾,口才如何。

入选的可以注授官职,但要征询本人意见。对那些达到录取分数线,准备注授官职的人,人事部门张贴布告,公开透明。

然后分类罗列次序,由仆射选报门下省,给事中填注情况、意见,侍郞核查,侍中审定,对不适当的提出异议,类似于今天公务员招考中的政审环节。

审定后再上报皇帝。一千多人,密密麻麻地排列出来,皇帝也分不清谁是谁爹,谁是谁儿子,顶多对前几名有个大致印象。

组织部门(吏部)再按皇帝旨意授官,这些人才算真正进入朝廷的人才库,称为“告身”。

兵部选拔武官的程序和上面差不多,考试的内容为骑马射箭、举重、负重行走。

因某种规定所限,不能参加上述铨选的,能够通过三篇文章考试的,称为“宏词”,通过三条判文考试的,称为“拔萃”,入选者可以破格授官。

黔中、岭南、闽中等老少边穷地区的州县官,吏部不组织统一考试,委托都督选择本地人补授。可以说裴行俭等人在总章年间的动作是大唐开国以来人事制度最大的一次改革。

刚刚调回京城的裴行俭敢于对那些几十年来形成的官场老“规矩”说“不”!这不能不让我们为他捏一把汗,毕竟他曾有过被贬的教训,毕竟他还只是个初到组织部门(吏部)的无名小卒,毕竟他自己也是士族子弟。

裴行俭这么做是在变相地打自己的脸,等于是自绝于同类。

在这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再没有人像裴行俭这样大刀阔斧地实施人事制度改革。

“总章选制”可以称得上是高宗时期比较突出的一项政绩,就凭这一点,裴行俭也可以算是唐朝将相之才中的佼佼者。因为这项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裴行俭当上了银青光禄大夫。

裴行俭不仅工作能力强,还是一个书法名家,擅长写草书和隶书。他曾撰写《草字杂体》数万言。高宗皇帝也非常喜欢他的字,曾经让他用百卷素绢抄写了一部《昭明文选》,闲暇之余,经常拿出来欣赏。

裴行俭曾经狂妄地说:“禇遂良如果没有好笔好墨根本就不会动笔;天下不择笔墨书写的人,也就是我和虞世南两个人吧。”

裴行俭在典选、书法等方面的才华都得到了发挥和认可。人有一技不为大才,难得的是裴行俭的军事才华也同样精彩。一个人有才到这种地步,真是让其他人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