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志的阿Q(第3/4页)

1851年,金田起义时,洪秀全有“美妃15人”,1852年广西永安突围时,“洪秀全耽于女色,有36个女人”,占湖北武昌后,“首逆称选妃,使民间女子往阅马厂听讲,至则选十余龄有殊色者60人”,进入南京后,洪秀全到底有多少妻妾?1864年天京沦陷,幼天王洪福瑱被俘后的口供中说,“我现年16岁,老天王是我父亲。我88个母后。”169入主天京后的洪秀全“高居垂拱,与外界隔离,数年不出天王府一步”,如何处理内宫矛盾成为洪秀全的重要工作之一。1857年太平天国刊印颁行的经典官书之一《天父诗》中所收选的500首诗文中,其主要内容是天王洪秀全指导和约束宫中后妃的教条。其水平显然不如宣城市委副书记杨枫,可以使用MBA的理论对后宫进行管理。

四、严格等级,家长管理。

等级与特权是相伴相生的,与特权相对应的是严格的等级制度。

太平天国的初期,强调的是“天下多男子,全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的平等思想,但是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平等思想越来越成为历史,代之以层次分明的等级制度和严格的家长式管理。

在“公车配备”上,太平天国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有一个相对较为明确的层次性:最基层的“两司马”乘4人抬黑轿,随官级升高,层层提升其品质,东王杨秀清每次出行要乘48人抬的大黄轿,而洪秀全虽不出宫,但是宫外常备的却是64人抬的龙凤黄舆,而在宫内只使用美女牵的“金车”。

等级是社会存在的正常状态,历史上不存在没有等级的社会。因财富、名望等个人品德和能力而产生的等级不会令人们产生强烈的反感,但是因外部制度规定而产生的等级却是所有下层等级所不能容忍的。因此,靠制度与规定塑造出来的等级也必须要通过制度的硬性规定和法律的惩罚去实现,在曾国藩搜集整理的“应斩罪多款”中,就有以下几种:

凡东王、北王、翼王及各王驾出,侯、丞相轿出,凡朝内军中大小官员兵士如不回避,冒冲仪仗者,斩首不留。

凡东王驾出,如各官兵士回避不及,当跪於道旁,如敢对面行走者,斩首不留。

凡检点、指挥各官轿出,卑小之官兵士亦照路遇列王规矩,如不回避,或不跪道旁者,斩首不留。

凡朝会敬天父时,如有官员兵士喧嚣者,斩首不留。

凡辱骂官长者,斩首不留。

天王洪秀全为了维持自己崇高的形象,不仅要在民众中树立一种等级制,更需要在身边人中树立一种等级制,为此他为自己的后妃制定了许多奇怪的清规戒律。现抄录《天父诗》中三段170:

诗17、诗18

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

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

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

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

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诗197

起眼看主是逆天,不止半点罪万千;

低头垂眼草虔对,为得丈夫敬倒天。

诗237

看主单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

一个大胆看眼上,怠慢尔王怠慢天。

可能有宗教精神的洪秀全并不以世俗眼光来看等级制问题,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世俗的人用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等级制问题:权力与享受是正相关的。因此,太平天国内部争权夺利现象自始而终。

在洪秀全把自己神化为上帝次子之后,杨秀清、萧朝贵也分别假托天父上帝与天兄耶稣附体传言,以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巩固自己的权力。随着杨秀清“威风张扬,不知自忌”,最后发展到杖责天王,逼封万岁,洪、杨之间矛盾愈演愈烈,无法调和,终于爆发一场惨痛的天京内讧。石达开回京辅政后,因担心大权再次旁落,洪秀全封其胞兄洪仁发为安王、洪仁达为福王,用以牵制翼王,并且有谋害之意。石达开不想做杨秀清第二,愤而离京出走,远征不归。两次分裂之后,洪秀全疑惧李秀成等后起之王尾大不掉,又大肆封王以分其权,太平天国后期竟封王上千个,而所有受封为王的,不论等级,不分有职无职,一朝受封,立即修王府,选美人,办仪仗,出门时前呼后拥,盈街塞巷。因为当时王爷太多,百姓们迎不胜迎,所以有“王爷遍地走,小民泪直流”的民谣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