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神坛的洪秀全(第4/4页)

明末李自成起义,同样是这种性质。1628年,二十二岁的驿卒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员,失业回家,并欠了艾姓乡绅的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还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将他“械而游于市,将置至死”,后由亲友救出。年底,杀死债主艾诏,接着,因妻子韩金儿和村上名叫盖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问,吃官司不能不死,于是就同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到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

就普通民众而言,其走上造反道路,大多是由于形势所迫,利益不断损失,生活日益艰难,触及心理底线所致。任何朝代后期革命风潮风起云涌,都是这种情况,2011年,由卖菜大学生布瓦吉吉自焚开始的北非动荡,总体来讲也是这种情况。

在中国朝代更替过程中,人民群众之所以跟着革命,主要原因就是生活条件的恶化,挑战了人们容忍的底线。当然,这个底线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人可以通过宣传、教育、鼓动提升或降低这一底线。普通民众的底线多侧重于物质层面,而知识分子的底线则更侧重于精神层面。

作为统治者必须要明确把握这一底线,以防止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漫延。

第二个类型是发展受挫的。

从本性上讲,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任何一个下层个体都希望爬升到上层去,这就推动了社会阶层流动。而这种向上的社会流动一般首先选择在体制内实现,如果体制内不能实现,那么就会想法到体制外寻求出路。所谓体制外就是歪门邪道或造反。

洪秀全一开始是个好学生,极力想在体制内实现自己的发展,连续四次参加考试,然而始终没有通过正途实现他的梦想,最后才走上造反的道路。太平天国里,冯云山,韦昌辉都是这种类型,因考试不第而心生怨恨135。

唐末黄巢,出身盐商家庭,善于骑射,粗通笔墨,少有诗才,同洪秀全一样,成年后却屡试不第。于是写了《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孙中山一开始也并不是想革命的,和陆皓东曾上书李鸿章,未获接见,才“闷闷不乐地回到了上海”,密谋造反。

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让有本事的人可以实现其价值。

因发展受挫而革命的人,从数量上来讲,属于少数,但是这部分人的能量是极大的,他们是有一定知识和能力的人,只是因为机缘而未被统治者重用,他们往往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主导力量。

作为统治者,必须要实现这部分人的自由流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让他们才尽其用,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让“每个人都享有出彩的机会”,从根源上杜绝这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

封建社会,单一的价值取向,使得有才之人都要通过科举入仕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然而当政府又无法容纳这么多人才时,社会动荡因素就产生了。现代开放社会,应该实现价值实现方式的多元化,而不是仅仅通过入仕去实现。现实考虑,公务员考试的白炽化,也表现了这种取向上的单一化倾向。

第三种类型,社会理想型。

当然,除了上述两种革命者之外,还有另外一种,那就是天生的革命派,既不是被迫,也不是受挫,而是骨子里天生的反叛性格及对社会的不满而走上造反道路的。

石达开就属于这种类型,年轻时侠义好施,后因洪秀全、冯云山慕名来访,邀其共图大计,因看官场腐败,民生困苦,所以“毁家纾难”,走上革命道路。

黄兴、陈独秀、李大钊、龙潭三杰等人也都属于这一类型,这一类型的人有理想、有抱负、有学识、有能力,他们可以在现有的体制内寻求自己的发展,但是仅仅是因为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他们就走上了革命道路。不让这一部分人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可能通过让其本人获得利益去实现,而只能是改造社会自身,按照他的意愿,或者不断地吸收他们的建议与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