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礼拜六的欢歌:调整期的通俗文学

有一篇回忆文章开头写道:“民十之际,小说杂志,有中兴之象,诸作家有集团之举,杯酒联欢,切磋文艺,法至善也……”

民十,即民国十年,也就是公元1921年。这段话好像说的是1921年《小说月报》全面革新,新文学蓬勃兴旺,文学研究会、创造社等“作家集团”纷纷成立,中国文学开始纳入“至善”轨道……其实大谬不然!文章接下去写道:“集团之负盛誉者,在苏有星社,在沪则有青社。青社社友,为天笑,瘦鹃,海鸣,廑文……”

敢情说的是鸳鸯蝴蝶派!

这篇文章是“补白大王”郑逸梅的《记过去之青社》。原来在新文学“组织起来”,走向“计划”的1921年之际,中国的旧文学并没有死去。不但没有死去,而且与新文学一样,蝉蜕更生,日新月异,甚至比新文学还要龙马精神,欢腾雀跃。

就在《小说月报》全面革新前夜,文学研究会喷薄欲出的1920年12月,一份《游戏新报》问世了。发刊词曰:“……今世何世,乃有吾曹闲人,偶尔弄翰,亦游戏事耳。乃可以却暑,岁月如流,凉飙且至,孰能知我辈消夏之乐?盍谋所以永之?余曰:无已,装一书册,颜以游戏,月有所刊,署日新报,不亦可乎?众曰:善。……堂皇厥旨,是为游戏,诚亦雅言,不与政事……”(原文无标点)

游戏,消遣,堂而皇之,矜矜自喜。这在受五四新文化运动之精神哺育成长起来的人们看来,是难以理解甚或难以容忍的。自从文学研究会宣布“将文艺当作高兴时的游戏或失意时的消遣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了”,中国文学就越来越成为一种“工作”,越来越有计划有组织,它应当具有崇高的目的,用来教育人民,打击敌人……但是,人们应该想一想,文学真的不可以用来游戏、消遣吗?

窗纸一捅就破。文学本来就是从游戏、消遣中产生的。不论关于艺术起源的模仿说、劳动说、游戏说,都不能否认文学艺术与生俱来的使人娱乐、放松、怡情养性、恢复疲劳,从而增进精力再生产的功能。随着文明的发展,文学除了娱乐之外,也可以启蒙,可以宣传,可以教育,可以战斗——当然也可以造谣撒谎教唆恫吓。但是,文学的最基本功能仍在娱乐,完全排除了娱乐的宣传、教育、战斗,那就已经不再是文学。当文学过分沉迷于娱乐,有玩物丧志之虞时,有志之士大声疾呼,力挽颓势,强化文学的战斗功能、启蒙功能,这是历史的必然。然而文学的娱乐功能不管遭受多大的压抑,都不会从此消灭,就像湖里放上一万个皮球,不论如何刀劈枪剌,棍扫棒打,它们沉下去只是一时,浮上来却是永远,而且遭受越大的打击,浮上来时就要带起越大的浪花。

中国的传统文学并不是单纯的娱乐消遣文学,一部古代文学史自可证明。尤其到了变法图强的晚清,战斗性陡然增强。但是辛亥革命之后,文学忽然失去了政治所指。中央集权的帝制崩溃了,传统文化的金字塔开始被合法地拆毁,强大的学院知识分子文化集团尚未形成,出现了主流文化相对的“意义真空”。于是文学一夜之间放下了启蒙的重担,开始返回自己的最原始功能。1912年徐枕亚《玉梨魂》和吴双热《孽冤镜》的问世,揭开了民国通俗小说繁荣期的大幕。1912至1916年,成了中国文学史上仅有的通俗小说独踞文坛中心的五年。这五年中大放光彩的鸳鸯蝴蝶派,尽管后来一再遭到人们的批判和鄙视,但它所进行的一系列文学突破和探索,实际上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变革的嚆矢,在文体形式上,它们已经为“五四”小说的诞生做好了一切准备。有人总结民初五年的通俗小说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