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威塞克斯王朝的殒灭(第2/3页)

戈德温家族根深叶茂,岂能如此轻易被打垮,他们在海外酝酿着重返英格兰。1052年入秋,戈德温召集了几支部队在南部集结,以“清君侧”名义一路挺进伦敦居然未遇抵抗,国王心腹召集的部队不肯卖力,爱德华大惊失色,派来信使要求谈和。最终,戈德温再次向国王下跪行效忠礼,国王则同意恢复戈德温家族领地,解除对埃迪斯王后的幽禁,驱逐以坎特伯雷大主教罗伯特为首的诺曼人主教,戈德温家族当年9月份奇迹般满血复活。

1053年4月戈德温去世,他的次子哈罗德·戈德温森继承家业,“戈德温森”意即“戈德温的儿子”。新任威塞克斯伯爵比父亲出众,他高大英俊,性格风趣,待人和蔼,同时勇武过人,城府极深,与他有过交往的人往往很快被其魅力所折服。原本应是他哥哥斯文继承家业,但这位兄长很不成器,因为劫持和猥亵女修道院院长遭放逐,1052死于耶路撒冷朝圣的归途中。

背景贴士:

英格兰的伯爵与欧陆伯爵有何异同?

最初,盎格鲁-撒克逊的所谓国王只是武士首领,靠自己的土地生活,身边经常簇拥着一群武士,随着列国兼并、与维京人的斗争和融合,逐渐形成了君主制,很多首领身边的武士就演变成王国的中流砥柱“大乡绅”,这是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独有的结构。诺曼征服之后才有了公爵、侯爵、男爵等贵族爵位,只有“伯爵”是英格兰最古老的爵衔,称为“Earl”,源自维京人的“酋长”,与欧陆的“伯爵”(Count)有所不同。

诺曼征服前,英格兰伯爵的地位大致相当于欧陆的公爵,管辖地可以跨越数个郡,拥有征税权,可在郡法庭上做出裁决,但他们实际上不以伯爵的名义施行统治,而是作为国王的地方长官。威廉引入封建制,大量加封男爵,英格兰伯爵数量大为削减,郡提升为一级行政单位,伯爵的管辖区不得跨越郡,征税权和郡法庭裁判权被剥夺,此后英格兰伯爵逐渐等同于欧陆的伯爵。

汲取父亲的教训,哈罗德采取措施争取诺森伯利亚和麦西亚两大伯爵的友谊,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东盎格利亚领地转让给麦西亚伯爵的儿子。爱德华在位最后13年,充分体现出混日子的平庸特点,专心于宗教事务,依赖哈罗德打理内政外交,使其家族的力量进一步增长,年收入达到5800英镑,哈罗德最小的弟弟托斯蒂格还成了国王的宠臣,但爱德华也未放松对哈罗德的防范。

哈罗德寻找一切机会向爱德华表明他不会觊觎王位,试图杜绝外国公爵威廉未来当上国王的可能性。戈德温家族复辟时,威廉并无任何声援举动,让国王多少有点心怀抱怨,哈罗德充分利用爱德华的心意动摇,向他提出了一个更合适的继承人选——“流亡者爱德华”王子,这是国王同父异母的兄弟勇敢者埃德蒙的儿子,克努特登上王位后,他流亡匈牙利,被神圣罗马帝国(德国)皇帝收留。

哈罗德派出两名教士1054年赶赴匈牙利,说服王子归国,可这位王子性格平和,远离故土几十年,可能连英语都忘了,现在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在无心卷入远方的政争,两名教士悻悻而归。哈罗德不甘受挫,两年后亲赴欧洲大陆,委托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好友罗马教宗引荐,试图通过帝国皇帝说服王子归国。这次劝说收到成效,1057年中,流亡的王子携一家老小回到英格兰,可天不遂愿,他刚在英格兰南方登陆几天,与国王叔叔还未来得及晤面就病逝了,留下一个6岁的儿子埃德迦。哈罗德担任了小王子埃德迦的监护人,若未来埃德迦继位,仍然有利于戈德温家族。

表面看人们感觉国王认可了埃德迦小王子的继承资格,可他未做出任何巩固埃德迦地位的努力,对当年传位给诺曼底公爵的承诺仍未置可否,并没召开维坦解决继承人问题。国王显然有自认聪明的盘算,他可能这么设想,自己健康状况不断恶化,时日不多,如果不久于人世,埃德迦继承王位,年纪太幼,哈罗德有可能篡权,所以干脆不予明确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