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曲 穿越至玫瑰战争的世纪(第3/5页)

“他们是脾气骄躁的守旧土鳖,但同时是勇敢的优秀士兵”,法国勃艮第的编年史家菲利普·德·科米纳如此评价英格兰人。“由于英格兰人具备好战的气质,当他们不再跟法国人打仗时,他们就会内战”,科米纳甚至认为这是玫瑰战争爆发的原因。

“南方人享受生活,北方人维持生计”,英格兰南北差异已为不少外国游客注意。南方地区跟欧陆国家贸易频繁,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生活比北方富裕,所以南方人更加温文尔雅,但也相对“狡猾”,性格上还有点“怯懦”;北方地区民风剽悍,人们粗暴无礼,热衷好勇斗狠,经常抢劫商旅。南方人视北方人为“北蛮子”,北方人认为南方人是“奸猾者”。

外国游客常盛赞英格兰女子肌肤雪白,魅力无穷,有些人对她们的奔放感到吃惊。波希米亚贵族尼古拉·冯·帕柏劳说:“一旦她们的欲望被激发,就像魔鬼一样”,他跟其他人陶醉其中,英格兰人有吻嘴致意的风俗,以至于“在那里获得一个吻,就好比在其他地方得到一次握手”。

最令东方人头皮发麻的事情恐怕是记住英格兰人的名字,并通过名字辨识人物。假如来到一处贵族庄园,正好他全家人齐聚一堂,主人会向客人引荐家人:“我是某某伯爵理查德,这是我的妻子伊丽莎白;这是我的长子理查德,次子爱德华,三子约翰,这分别是他们的妻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玛丽;这是我的长女伊丽莎白,次女玛丽,三女玛格丽特,这分别是他们的丈夫爱德华、理查德、约翰;那些小家伙,分别是我的长孙爱德华、次孙理查德……”同名现象非常严重,祖孙四代都叫一个名字实在普遍,有时候家中三个儿子都同名,只能以约翰第一、约翰第二和约翰第三的方法来区分;同名的贵族可以通过姓氏来辨识,同姓又同名,还得加上爵位和世系加以分辨。

今天大伦敦有800多万人口,是繁荣的国际大都市。15世纪伦敦的规模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中等城镇,黑死病使伦敦比13世纪少了2万人口。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富丽的教堂和宫室,大贵族的豪华宅邸,中产阶层的气派别墅,穷人的简居陋室,伦敦应有尽有。曾有威尼斯商人夸赞,威斯敏斯特的河岸街,出售金银器皿和首饰的金铺有52家,米兰、罗马、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所有店铺都没有如此富丽堂皇。

尽管不能与现代普选相提并论,伦敦城选举“市长阁下”(与当代的大伦敦市长不是同一职务)早非新鲜事儿,12世纪末,伦敦从国王那里获得“自治特许状”,从121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选举市长阁下,2014年第687任市长阁下名叫阿兰·雅罗。中世纪的选举由商业行会操纵,并非每个市民都有选举权,每位市长在选举产生的24名市议员的协助下实施治理。新王登基时,伦敦需要交纳一笔钱重新续约,国王为增加财政收入,收买首都人心,也乐于颁发特许状。

西欧当时还未发生宗教改革,很像一个由基督教联合起来的小世界。宗教和传统形成的世界观还未遭到有力挑战,包括英格兰人在内都相信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上帝是最高权威,处于金字塔最顶端,国王在他之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排在国王之后的是教俗两界贵族。鲜少有人质疑王权和等级世界,大家皆认为,每个人自出生起就进入自己的等级序列里,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绝不会质疑自己的位置,社会安宁依赖于等级秩序的稳定,出现异端邪说和等级僭越就会造成混乱,国王有责任确保等级秩序的和谐与规范。

拥有“公、侯、伯、子、男”世袭爵位的一小撮贵族,也称为领主,构成英格兰贵族阶层,与大教士处于等级社会顶部;骑士、乡绅、士绅、普通教士和商人构成中层社会,那个时代说到“平民”主要指这个阶层,排在他们后面的是下层的自耕农和自由民,租佃农和农奴居于社会最底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