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记 论“真实的历史”与“历史的真实”

许多朋友常常问我这样的问题:“史书上写的东西是真实的吗?”“如果不能确定史书记载是真实的,我们这样讨论又有何意义?”

这是一个历史学的基本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讨论什么叫作“真实”。

人文学和自然科学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文学没有“再现性”。自然科学可以靠实验不断再现某种现象,用来检验定理。但在人文学中这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历史学所面对的是已经消逝的过去,“时乎时,不再来”,消逝的就消逝了,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重现。张良和黄石公不会重现相遇的那一刻,就算在今天重新相遇,也不会是同样的情况。因此,“真实”曾经存在过,但已经随着时间消失了。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方法能够得到曾经存在过的“真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看各位想得到的是“绝对的真实”,还是“相对的真实”?

如果是“绝对的真实”,这世上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得到。后人写的文献当然有后人的主观和偏见存在,难道本人记载的东西就一定可靠吗?名人回忆录中的美化和谎言,自古以来还少吗?就算所有人一起上完一堂课,叫这些人都写一篇文章,去讨论刚才那节课在讲什么,肯定每个人写的都不一样,那么谁才是真实?

记载如果不可靠,难道本人的记忆就是可靠的吗?各位应该有过这种经验,随着时间的流逝,你的记忆会逐渐模糊、混淆甚至扭曲。如果你替自己的讲话录音,事隔多年后再听到那段录音,往往会大为惊诧:“我当初是这么说的吗?”

那么录音和录像总是绝对真实的吧?那也不可能。从技术上来说,录音和录像并非全角度录制和摄制,从中得到的也不会是“绝对的真实”。就算真的用全角度录像记录一个人的一辈子,哪个人愿意花一辈子去看完另一个人的一辈子?就算真有这样的人,也不可能从录音和录像中,得知当事者的心智活动。

那么地下考古出土的东西,总是绝对真实的吧?严格来说,古代存在过的事物中能埋入地下的只有一小部分,而埋入地下的事物中能被我们发现的也只有一小部分,因此考古材料往往是“残余之残余”,要用它来理解史实的全部,无异于“瞎子摸象”。或许日积月累之后,有一天能够摸完整只大象,但现在离那个目标恐怕还有很长远的距离。

因此考古发现的遗址和遗物,往往具有第一手史料的优势,固非带有后人色彩的传世历史文献所能及。但中国的传世历史文献常为当时多数文史资料之汇聚,也不是考古材料能够取代的。就历史的全面性和复杂性来看,两者只能相辅相成。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光从考古发现就能得到“绝对的真实”。

“绝对”本就是属于神的领域,非人力所能及。如果有人觉得,只要不能证明是绝对真实的事物,就不必相信也不必理会。那么对他而言,人文学将在一夕之间崩溃,因为历史是所有人文学的基础。

但如果想得到的是“相对的真实”,却是有可能的。

所谓的“历史”,是“过去人类的所有活动(包括心智活动)”;而所谓的“历史学”,是“从史料(包括文献、考古等)中所能复原过去人类的所有活动”。从各种史料中不断进行研究和比较,一步步地接近真实,这就是历史学的本质,也是历史学家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因为这世上从没有办法能得到“真实的历史”,我们所能得到的只有“历史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