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顺治朝(第2/35页)

到1651年2月24日,皇帝和济尔哈朗已集结了足够的力量来对付武拜和他的支持者,包括他的兄弟苏拜和博尔辉。刚刚复爵的尼堪和博洛证实武拜和正白旗旗主造言构衅,密谋作乱。武拜兄弟因此被削爵夺官,籍没家产。但仍有一些在多尔衮得势时与其同流合污的朝廷要员任职如故;而且,多尔衮仍领有朝廷追赠的谥号。那些朝廷要员,例如刚林、祁充格、甚至谭泰等人,是代表着那种祖制的满洲人,多尔衮和济尔哈朗本来都是在利用他们来自立为摄政的。于是顺治皇帝开始怂恿臣下弹劾死去的多尔衮。这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他不信任多尔衮的那些亲信;同时他还有一个长远的目的,那就是树立皇帝对诸亲王谋臣的绝对权威。1651年3月6日,苏克萨哈、索尼和其他人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作证,说多尔衮匿藏黄袍、大东珠、僭越犯上。还说他曾与何洛会密谋,当多尔衮死时在永平另立京都。六天以后,3月12日,清廷诏布天下,贬责多尔衮,结果京城百姓,包括不知道议政王大臣会议活动的许多汉官在内,第一次得知摄政王多尔衮被控告犯有挟制皇上、拘陷威逼诸亲王之罪。

据《实录》所述,3月12日对多尔衮的公开贬责虽然是由年轻的皇帝诏布,但却是通过宣读权位至重的满洲亲王济尔哈朗、博洛、尼堪以及内大臣的上疏来表达的。他们对多尔衮的弹章从1643年皇太极驾崩时举行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说起。他们解释说,因为福临那时太小,所以建立由多尔衮与济尔哈朗两人共同摄政的体制是必要的。

逮后睿王多尔衮独专威权,不令郑亲王预政,遂以伊亲弟豫郡王多铎为辅政叔王,背誓肆行,妄自尊大,以皇上之继位,尽为己功,又将太宗文皇帝昔年恩养诸王大臣官兵人等,为我皇上捐躯竭力,攻城破敌,剿灭贼寇之功,全归于己。其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盖造府第,亦与宫阙无异。

众王指出:多尔衮的这些僭越之举,都显示了他的悖逆之心。他的其他罪行也源之于此。他任意糜费府库之财,积累的金银财宝不计其数;他将陈泰、刚林等族人及所属牛录人丁尽皆收入自己的旗下;他使豪格不得善终,又纳其妃——所有这些显见其有悖逆之心,以致众人惧威吞声,不敢出言。因而,正是在他死后,在3月6日议政王大臣会议时,他的属下才决意站出来,揭露多尔衮曾私制帝服,“曾向何洛会、武拜、苏拜、罗什、博尔辉秘议,欲带伊两旗移驻永平府”,永平府将成为他的新都。现在,众所周知,顺治皇帝宣布了这些罪恶,判何洛会死罪,剥夺了多尔衮及其亲属的显贵的爵位。

在1651年3月12日将多尔衮的罪状诏布天下之后,顺治皇帝继续镇压多尔衮的亲信,这得到了济尔哈朗及其追随者以及吏部满洲尚书谭泰的支持。谭泰本来是前摄政王的有力支持者,现在转而拥护年轻的皇帝。贵族们升官晋爵:济尔哈朗之子济度和勒度得封郡王,豪格之子富寿袭爵,尼堪与博洛复封亲王,1651年3月25日,谭泰封公,作为对他背叛以前的同伙以及多尔衮的奖赏。在他们的帮助下,顺治以与多尔衮密谋篡改《太祖实录》,以期夸大多尔衮的武功为名,在议政王大臣会议上审问大学士祁充格、刚林、范文程和宁完我。4月7日,济尔哈朗召集议政王大臣会议,赦免了范文程和宁完我这两个年高德劭的汉族归附者。但是,两名满洲大学士则受到严惩,祁充格和刚林被处死,刚林死后还遭灭族。五天以后,诏罢由多尔衮规定的、令满达海、博洛和尼堪管部事之制。同时,上三旗被置于皇帝的直接控制之下,指派满洲将领统帅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