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结语(第4/11页)

尽管现在有人可能认为以道德来解释历史是不足信的,但这也不令人信服。一些现代的历史学家用他们自己的社会价值观来看待某些个人的儒家道德。例如,吴晗盛赞海瑞是“站在农民一边”与地主进行斗争〔13〕。他还认为海瑞是“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14〕。

事实上,海瑞不过是一个正统的、严格的儒家信徒,他要求其下属像他一样厉行俭朴。他出任南直隶的巡抚,对官员腐败和税收陋习发动一场无情的斗争。这确实证明了他的个人勇气和耿直。但他还算不上一个社会改革家,更不是一个革命者。在他给嘉靖皇帝的奏疏中总是称君主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15〕。他认为小民“斗狠趋利,未有息讼之期”〔16〕。而且,他致仕以后,也降低了自己的标准,如其信中所言,他曾接受一位地方知府、一位巡按、两位总兵以及两位总督的馈赠。最后的两个人是凌云翼和殷正茂,而他们素有贪名〔17〕。其中至少一次馈赠之重足以购买一片墓田。

这里即非贬低一个正直之士,亦非宽免官员腐败,而是强调制度的缺陷在明代后期已经变得日益严重,道德重建已无力回天。然而吴晗还认为海瑞“一生反对坏人恶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18〕,并且谴责任何一个批评他的英雄的人,包括那些尽管赞同海瑞的目标,但认为在执行时要采取一定策略的人〔19〕。这种态度已经扩散到制度史的研究中,上文中批判一条鞭法的学者们就遭到如此的境遇(见第三章第三节)。恢复这种陈旧的历史观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1]。

按照现在的“自由”和“进步”、“保守”和“反动”的标准对16世纪的人物进行分类,是很令人怀疑的。对他们中许多人很难进行定性归类,有的人可以同时分属几类。尽管实际上他们中的所有人的目标都是为了保存传统的社会价值,但他们也不缺乏平等的思想。虽然他们要依靠国家来保护其个人利益,但他们也知道大多数民众的生计对国家也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标签某人“好”或“坏”只会造成混乱。

第二节 明代的财政管理及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中央集权优先于技术能力

这本书中所讨论各个不同主题可以很容易地概括为如下的观点:明朝力图在一个广大的帝国内强制推行其野心勃勃的中央集权的财政制度,这种做法超出达到这种程度的技术水平。这种技术水平包括实际的技术手段和专门的经济知识。表现为交通运输、信息交流以及其他服务性事业,货币和银行规则,会计统计和数据保存的技巧,甚至官员的心态。

财政制度始创于洪武时代,当时没有将皇帝个人的收入与国家收入分割开来,帝国的收入与省级地方收入也区分不清,强制对全国的财源进行统一的管理,这样的计划甚至在现代社会也未免过于艰巨,这自然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实现的技术手段问题。

如果这样的计划实行于种植谷类作物的干旱地区,例如像西北的黄土高原,其所引起的困难也不会如此剧烈敏感。中国地理条件的多样性使得问题更加复杂。有明一代,田赋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在其276年的历史中却从未编辑过一套完整一致的土地数据(见第二章第二节;第三章第二节;第七章第四节)。在我们对各地方的报告进行核查时,就会理解其中缘由。因为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所有各户都要纳税。每一类土地都要统计入内,包括河流沿岸苇塘的延伸地区以及山林(见第六章第三节)。在海南岛,为了给各种差役提供资金,甚至将槟榔树也被计算进去〔20〕。鱼塘常常因为出产丰富而不会被忽视,同样栽种桑树要比种植稻米收益更大而更受到注目。所以常常会造成这种现象:在同一地区,种植单季作物土地的收益要高于种植双季作物土地的收益;一些税则不高的田土,但却有很好的回报。而那些高产的土地却收成不好。其中缘由太多,无法一一言明,但很明显这种差异与广泛而详细的税收结构明显背道而驰。管理也十分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甚至在16世纪晚期的土地清丈工作也不是由专门训练的人员来进行的,政府从农村征召人役进行清丈,这些人甚至连土地分类的地方标准也不能理解,更不用说全国性的标准。缺乏控制标准最容易导致各种弊端,清丈之前更是如此〔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