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酷吏的伤害边界(第6/10页)

武则天的“酷吏铁律”

酷吏可以说是寄生在权力结构中的特殊团体,它犹如握在皇帝手中的一柄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他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披荆斩棘,用不好反为其所累,在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度的把握。通常情况下,酷吏是在特殊时期当政治斗争出现“白热化”时,皇帝才会亮出的双刃剑。

说到酷吏,我们绕不开另一个重要的时期,那就是武则天临朝称帝的前期。

武则天为了对付潜在的反对派势力,一介弱质女流居然动用铁的手腕,实行了十余年的“酷吏政治”。她采纳了侍御史鱼承晔的儿子鱼保家的建议,在朝堂上设置铜匦,专门用来接收天下人的投诉。通过此项制度的推行,武则天很快就培养出一大批酷吏。这些人大都是一些市井无赖之徒,性情残忍自不必说。在当时新旧势力交锋的转折时期,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则天的政治异己,成为当时官场上最快的一条升迁路径。尤其是酷吏索元礼的快速上位,大大刺激了其他酷吏,周兴和来俊臣就是其中的代表。

索元礼因为告密受到武则天的召见,被直接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女皇还专门交给他一项特殊任务—审诏狱。也就是专门审理由武则天亲自点名的案子,当然这些案子都是事关武则天政权稳固的大案要案。索元礼的残忍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逼供手段也是花样百出,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怎么操作,今天已经无从考证。仅从收到的实际效果来看,可以说令闻者动容,死者复死(朝贵亦为震惧)。那些高级官吏在他面前,不待动手就已经魂飞魄散。武则天对索元礼的治狱能力是非常欣赏的,经常赏钱赏物。粗略统计,在当时经索元礼之手判处死刑的官员达数千人之多。

自古以来暴政容易培养出迫害狂、虐待狂,这也成为历史上的“酷吏铁律”。

索元礼的榜样作用是无穷的,周兴、来俊臣也是有样学样。两人很快也像索元礼一样做到了酷名远扬,从酷吏阶层的低中级职务上升到高位。既然越酷越有利,那就索性将“酷”字进行到底。酷吏的“合法伤害权”与歹徒的施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理性的,后者是非理性的。这种经过严格计算的恶行,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理性恶行。理性恶行的执行者在操作前都要经过对风险和获利的权衡计算,看一看是风险大于利益,还是利益大于风险。

清朝的桐城派创始人方苞在监狱里走了一遭,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留下了一部现实版的“监狱风云”—《狱中杂记》。作为儒家子弟的他以孟子的“术不可不慎”来表达自己的内心感受。他说,那些做恶的酷吏也未必就是十恶不赦的人,说到底还是由他们的职业性质所决定,权力赋予的“合法伤害权”驱赶着他们去行使这种恶。在政治和法治的双重缺陷所导致的劣币驱除良币的权力困境中,这种理性恶行成为古代官场规则的帮凶,四处留祸。

周兴、来俊臣两人不光在官职上超过了索元礼,就连办案用刑的手段也超过了自己的前辈。两人的合作使得酷吏办案的手段得到了创新和升级: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准,就指使这几百人从不同的角度捏造事实。然后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即会对人犯滥使酷刑,由不得你不招。

二人为了全面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来俊臣还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这是一本要人命的厚黑绝学,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卷,数千字,却字字如刀要人命。如此短而精的写作体例,只有在老子的《道德经》里才出现过,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