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酷吏的伤害边界(第4/10页)

第二和第三个案子共诛戮四万多人,可谓杀人如麻。在张汤这样的酷吏眼中法律是极不稳定的,可以根据需要对法律加以解释和利用,可以随意放大法律的伤害权。特别是在迎合官家集团需要时更是随意地曲解法律。

张汤“眼中的世界”无所谓法律不法律的,只要皇帝需要的就是法律,反之不需要的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得到皇帝的欢心,受到器重,最终可以达到一种挟天子以压百官,挟刑威以虐万民的目的。

张汤迎合主上的目的是为自己手中的权力寻租,借此为放大自己的“合法伤害权”寻找政治上的靠山。换句话说,也是为日后曲解法律寻找正当性的根据,最终达到一种自己能随意地出入人罪,曲解法律的状态。由于法律规定的刚性和具体案件的个性,也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平衡,这为酷吏们曲解法律提供了正当性的借口。欲其生则附生义,欲其死则附死比。欲生欲死全在其自由裁量之下,曲解法律为个人服务,使得官家权力再进行一次寻租。而公权力在任何朝代都是禁止寻租的,迎合人主的需要就等于是为权力寻租上了保险。

这三件案子张汤办得相当漂亮,也由此得到了汉武帝更多的宠信,就在衡山王谋反案办完的次年张汤就升迁为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丞相。

像张汤这样的酷吏阶层是附属于政治统治者的次统治阶层,是统治阶层在政治上的私人打手,具有特殊的政治合法性,因此,历来都受统治者的欢迎,也可以说他们是统治集团直接放在民间和大臣们中间的“一双眼睛”。

张汤作为皇帝一手提拔起来的酷吏,在汉武帝的授意之下疯狂地打击那些豪强权贵。

汉武帝时期之所以屡出重拳依靠酷吏来打压豪强,有他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中央政权与地方豪强在经济领域的二元对立,打压豪强的目的是为了“国进民退”。

张汤作为一柄利器,被汉武帝深深地扎进豪强们的心脏地带。

汉武帝利用张汤这样的酷吏诛灭豪强,并借助张汤们之手,推行严酷路线。

在严打豪强的过程中,由于程序正义的缺失,酷吏捞取政治资本心切,有时也将打击面扩大化,经常殃及平民。酷吏杜周为廷尉,每年要办一千多个案子,大者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犯人如有不服,以掠笞定之。最终“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有余万”,在这庞大的犯人队伍中,谁知又有多少冤狱,多少枉骨?

酷吏吃香,酷卒也跟着成为职场红人,黑狱风云可屡自泛黄的史册中窥见。《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周勃感叹“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并记周亚夫在狱中不食五日,呕血而死。不吃饭也许可致人死,但不至于呕血死,这也许是当时黑狱的一种例行死法吧?《史记?李广传》记其不愿对刀笔吏,自刎而死;《汉书?司马迁传》记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可见西汉狱吏之尊,且大多都属于法外之刑;从酷吏到狱卒,没有几个人是按照法律程序在走。

然而酷吏的下场,往往像他们的名字一样也很残酷。因为一个非法治社会,没有规则的社会,往往是吞噬所有人的社会。非法执法者怎能保证,他自己有一天不会被另一个非法执法者给法办了呢?

张汤这种动辄就见血封喉的做法使权贵们感到威胁,为了求得自保,他们只好联合起来必欲除之而后快。犯了众怒,而又能安居高官者,大都靠的是皇帝的宠信,历朝的皇帝几乎都有这种毛病,官僚集团越反对谁,他就越要宠信,非要跟官员们较这个劲。

但是不要忘记一点,皇帝宠信大臣,就跟宠爱妃子一样,时间一久,难免会生腻。这时候,宠臣倒霉的日子就到了,张汤也是如此。这些年为皇帝鞍前马后积攒了很多怨气,朝堂上很多人瞪着血红的眼睛寻找着机会,一个置他于死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