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苏区的政权(第3/9页)

政府的软弱状况,还缘于当时军事紧张的实际形势。苏区建设初期,红军领导人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等主要精力理所当然放在军事上,而红军主力又不断处于运动开辟、保卫根据地的状态,难以在一个固定地区长期指导地方工作,这使主要依靠红军开辟、发展、巩固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基础先天不足。共产国际远东局曾引述江西苏维埃政府主席胡海1930年的说法:“该同志动身来上海(9月29日)之前,我们红军的指挥人员(毛泽东、彭德怀)与政府没有任何联系。政府是一回事,军队是另一回事。毛泽东对政府工作几乎不感兴趣。”由于此时毛泽东领导的总前委和赣西南地方政权在许多问题上存在分歧,不排除这一报告有刻意夸大的成分,但其反映的军队和地方沟通不畅的问题当非捏造。因此,共产国际远东局明确建议中共中央:“应该使毛泽东不仅对军队的状况和行动负有责任,而且还要让他参加政府并对政府的工作负有部分责任。应该任命他为政府委员(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71]

随着中共在赣南、闽西控制的逐渐稳固,苏维埃政权建设开始趋于健全,但政权在整个控制体系内的地位,仍然和传统政治体制有别。贯穿中央苏区之始终,苏维埃政权和军队、党的关系大体处于这样的框架中:军队是基础、政党是灵魂、政权是手足。

作为中共的第一次建政尝试,苏维埃政权十分强调人民性和民主监督。在肯定阶级分化的基础上,人民民主建设一直是中共孜孜以求的目标。武装革命早期,中共的这种民主理念主要体现在部队建设上。中共建军初期实行的士兵委员会制度,虽然后来由于与党领导军的原则有所冲突未能继续下去,但在当时中共组织力量有限的状况下,这一高度的军内民主制度对有效地凝聚部队力量,改善官兵关系,提高全军的责任心和战斗力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苏维埃政权成立后,中共着力建设一个人民性政权。苏维埃政权沿袭苏俄的体制和经验,实行代表会议制度,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机关。中央人民委员会为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国家的日常政务。苏区居民凡年满18岁者,都有权“直接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任务”,对苏维埃政权机关工作人员享有选举、监督、罢免和撤换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地方政权,实行“议行合一”制。苏维埃政府基层政权分县、区、乡三级,通过选举产生。省、县、区苏维埃政府,均设立与中央政权相应的人员和办事机构。乡苏维埃政府机构较简单,但一般都设有各种经常和临时的委员会,如扩红、土地委员会等,在一些工作先进的乡,如长冈乡的常设委员会多达12个,包括扩大红军、土地、山林、建设、水利、桥梁、国有财产、仓库保管、没收、教育、卫生、防空防毒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有许多一直设立到村,乡委员会的委员多由各村相关委员会主任代表组成,各村的工作可通过各委员会得到有效沟通。对此,毛泽东十分赞赏,认为:

乡的中心在村,故村的组织与领导成为极应注意的问题。将乡的全境划分为若干村,依靠于民众自己的乡苏代表及村的委员会与民众团体在村的坚强的领导,使全村民众像网一样组织于苏维埃之下,去执行苏维埃的一切工作任务,这是苏维埃制度优胜于历史上一切政治制度的最明显的一个地方。[72]

村代表制度使苏维埃政权的触角有效深入到村一级,虽然传统的保甲制度也具有这一功能,但村代表制度网罗的人员、领域、层级都远较保甲宽广,加上中共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使政权效能发挥相当充分:“他的命令,是如水之流下,由区乡政府,而党员,而直达群众。党员向群众传达命令的方式,对农则在田野,对工则在工厂,对商则在市廛。”[73]毛泽东所谈到的这样一种状况,在瑞金武阳区石水乡春耕动员中有十分具体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