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族与民主之间:英国混合宪制的没落与军事-工业共同体的成长(第2/7页)

十六世纪,英国宪制屈服于绝对君主制理论新潮远比欧洲大陆更迟缓、更不彻底。十九世纪,英国宪制屈服于单一人民主权理论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过,较之十四世纪和十八世纪,历史潮流显然已经转向相反的方向,时代趋势仍然向侵蚀混合宪制的方向移动。这一次,民主与民族取代王权或教权,成为主要的侵蚀力量。

从十九世纪中叶起,国民(people)一词才开始集中了民主与民族的概念。在此之前,这个词几乎就是纳税有产阶级的代名词。[11]这个阶级的人数约为八十万,接近于英格兰成年男性人口的六分之一。从爱德华·科克爵士时代的1621年国会到1832年改革,英格兰选民团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变化不大。从布拉克顿到阿克顿勋爵,宪法理论家谈论的混合宪制就是国王、贵族(含教会长老)和上述纳税阶级的共治。真正的穷人既不能像贵族一样作战,又不能像国民一样纳税;虽然身在王国地理范围内,但不在王国政治共同体之内。

法国大革命猝然改变了欧洲的政治逻辑:邦国存亡从此系于全民组成的群众性大军。封建宪制建立在贵族骑士对政治共同体的保护义务之上,有产者分享权力的合法性系于他们的筹款能力。一旦雅典式群众大军卷土重来,无产者血税的分量压倒了有产者的金钱税,雅典式普选制和人民主权也就不可避免。从1789年到1918年,欧洲所有邦国都走完了从等级分权到人民主权的路程。国民(people)的定义变成了民族共同体的全体成员。其实,想象的共同体——民族就是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形成的。如果政治共同体仍然只包括居民的一小部分,欧洲就会仍然只有地方主义、没有民族主义。从邦国到民族国家的道路和从等级分权到人民主权的道路是同一条。

法国以跳跃—倒退—再跳跃的方式走完了这条路,英国以小步慢走、持续前进的方式也走完了这条路。我们无须多谈1832年、1867年、1885年的议会改革如何在两党竞争性推动下完成,约瑟夫·张伯伦如何将俱乐部式贵族政党改造为企业式群众政党;只需要注意:普选化加强了,或者不如说创造了民族共同体的团结纽带,也就扩大了不同民族共同体之间的鸿沟。在此之前,无产者与各邦的关系近乎观众与演员;各邦小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近乎不同板球队。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战争升级,直至世界大战和总体战,都要在这种背景下才能充分理解。财政保守主义(以及英镑光荣的二百年恒定币值)的灭亡、福利国家(以及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的进展、军事-工业共同体的成长都是这条道路的自然结果;或者不如说,是混合宪制蜕化的不同侧面。

战争是制度创新之父,广义的武器制造业与人类文明同寿。然而作为政治-社会特殊利益集团的军事-工业工同体大体上是产业革命与民族国家的产儿。吊诡的是,产业革命发源地英国于此道颇为落伍。大陆列强军-工共同体在法德斗争中成型数十年后,王牌大国才极不情愿地走上同一道路。有此差异,不能不归因于维多利亚朝自由主义者忠于其基本价值观,对军-工共同体隐含的国家机会主义性格戒心极深,视为可能侵犯盎格鲁传统自由的一大隐患。然而,军备竞赛的残酷性已经不能容许(任何不能支持巨型常备军及昂贵军械开发生产的)古老自由完好无损。军工一体化、财政社会化、政治大众化构成环环相扣的洪流,不容回舵。如何保证大众民主化无碍于传统自由,巨型常备军不危及立宪政府,军-工共同体不毁灭自由企业,这是一项整体性的任务,一项前艾森豪威尔的艾森豪威尔式任务。温斯顿·丘吉尔在1922年宣布这项比解散克伦威尔新模范军更为艰难的任务业已圆满成功时,他有理由自鸣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