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印刷机统治下的思想(第3/9页)

女士们,先生们:我今天出现在你们面前,是为了讨论几个困扰民众思想的政治问题。根据我和林肯先生的安排,作为两个重要政党的代表,我们今天在这里就两党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一次联合讨论。今天到场的听众如此之多,证明这些问题确实是和民众息息相关的。

这样的语言完全是书面语,即使是用于演讲,也不能掩盖这个事实。从如今已经无法和铅字产生强烈共鸣的人们来看,用耳朵加工如此复杂的信息实在令人叹服。林肯和道格拉斯不仅事先准备好演讲稿,就连反驳对手的话也是事先写好的。即使在进行即兴辩论时,两人使用的句子结构、句子长度和修辞手法也不脱书面语的模式。当然,在他们的演讲中也有纯粹口语的东西,毕竟他们两个都无法做到对听众的情绪无动于衷。但是,印刷术的影响无处不在,到处是论证和反论证、要求和反要求、相关文本的批评和对对手措辞的百般挑剔。总而言之,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辩论像是从书本上照搬过去的文章。这就是为什么道格拉斯要批评他的听众,他说他需要的是听众的理解而不是激情,他的听众应该是沉思默想的读者,而他的演讲就是他们进行思考的文章。这使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样的问题:书面形式的公众话语代表了什么含意?其内容的特征是什么?它对公众的要求是什么?它偏爱什么样的思维?

我们首先必须认识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印刷文字,或建立在印刷文字之上的口头语言,具有某种内容:一种有语义的、可释义的、有逻辑命题的内容。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怪,但是,既然我要在下文中论证当今话语中意义的丧失,我不妨多费些笔墨先说几句。在任何利用语言作为主要交际工具的地方,特别是一旦语言付诸印刷机,语言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想法、一个事实或一个观点。也许这个想法平淡无奇,这个事实毫不相干,这个观点漏洞百出,但是只要语言成为指导人思维的工具,这些想法、事实或观点就会具备某种意义。虽然有的时候会有例外,但如果要写下一个英语句子却不想表达任何意义,那是很困难的。文字除了表达意义还有什么用处呢?除了作为意义的载体,文字没有太多的好处。文字的形状看上去并不特别有趣,即使把句子读出来,它的声音也未必有吸引力,除非这些句子的作者是具有超凡诗歌才能的人。如果一个句子不能起到陈述事实、表达请求、提出问题、明确主张或做出解释的作用,那它就毫无意义,就只是一个语法的空壳。所以,流行于 18 世纪和 19 世纪的美国的话语以语言为中心,意义丰富,内容严肃。

如果要传达意义,内容自然就要严肃。作者在写下一个句子后总希望能说明一点东西,也希望读者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当作者和读者为句子的语义绞尽脑汁的时候,他们面对的其实是对智力最大的挑战。对于读者更是如此,因为作者并不是一直值得信任的。他们撒谎,他们陷入迷茫,他们过于笼统,他们滥用逻辑甚至常识。读者对此必须有备而来,用知识武装好自己。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读者往往是孤独地面对文本的。在阅读的时候,读者的反应是孤立的,他只能依靠自己的智力。面对印在纸上的句子,读者看见的是一些冷静的抽象符号,没有美感或归属感。所以,阅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当然也是一项理性的活动。

从 16 世纪的伊拉斯谟[5]到 20 世纪的伊利莎白·爱森斯坦,几乎每个探讨过阅读对于思维习惯有什么影响的学者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阅读过程能促进理性思维,铅字那种有序排列的、具有逻辑命题的特点,能够培养沃尔特·翁格所说的“对于知识的分析管理能力”。阅读文字意味着要跟随一条思路,这需要读者具有相当强的分类、推理和判断能力。读者要能够发现谎言,明察作者笔头流露的迷惑,分清过于笼统的概括,找出滥用逻辑和常识的地方。同时,读者还要具有评判能力,要对不同的观点进行对比,并且能够举一反三。为了做到这些,读者必须和文字保持一定距离,这是由文本自身不受情感影响的特征所决定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好的读者不会因为发现了什么警句妙语而欣喜若狂或情不自禁地鼓掌——一个忙于分析的读者恐怕无暇顾及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