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南朝的财政与战争(第3/14页)

此次战争动员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向民间举债,涉及的“扬、南徐、兖、江”四州,是宋政权控制最直接,也最富庶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借款的标准、额度根据民户家庭财产确定,涉及对民户财产的统计,应当是自汉武帝“算缗”以来首次大规模核定民间财产。和“算缗”不同的是,刘宋此次是采用举借国债而非直接征税的形式。

450年宋军的北伐以惨败告终,北魏军队随之展开反攻,兵锋直抵长江。刘宋政权为防范魏军渡江,更竭尽全力进行战备动员,对民间财富的征发应不仅限于“四分借一”了。魏军虽然在不久后撤退,但对江、淮之间进行了系统的破坏,《宋书·索虏传》用骈文记录了宋人为此付出的代价:

……天子内镇群心,外御群寇,役竭民徭,费殚府实,举天下以攘之,而力犹未足也。

既而虏纵归师,歼累邦邑,剪我淮州,俘我江县,喋喋黔首,跼高天,蹐厚地,而无所控告。强者为转尸,弱者为系虏,自江、淮至于清、济,户口数十万,自免湖泽者,百不一焉。村井空荒,无复鸣鸡吠犬。时岁唯暮春,桑麦始茂,故老遗氓,还号旧落,桓山之响,未足称哀。六州荡然,无复余蔓残构,至于乳燕赴时,衔泥靡托,一枝之间,连窠十数,春雨裁至,增巢已倾。虽事舛吴宫,而歼亡匪异,甚矣哉,覆败之至于此也。[17]

战乱引起经济凋敝,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在北伐前举借的大量债务无法偿还。魏军屠杀和掳走了大量人口,以及大批居民家园被毁成为难民,都使得纳税人口减少,财政更为困难。[18]刘义隆在两年后被太子所弑,孝武帝刘骏经过短暂的内战即位,财政困难便是刘义隆留给他的最重要遗产。

孝武帝朝(453—464年)的铸币贬值与政策争论

在450年大战期间,元嘉四铢钱可能已经停铸,终文帝朝再未恢复。在孝武帝即位之初,周朗曾上书建言,认为应限制铜钱的使用范围,一千钱以下的交易都用绢布或米进行交换,只有大额交易才允许用钱。周朗这个建议的目的是“盗铸者罢,人死必息”,即减少民间盗铸和盗墓取铜。另外周朗应当也是看到了450年大战之后财政困难,官铸铜钱的事业已经难以维持。[19]但孝武帝政权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铸造不足值的铜钱。

孝武帝即位的第二年(孝建元年,454年)正月,宋政权重新开始铸造四铢钱,史称孝建四铢,[20]但铸造时间并不限于孝建年间(454—456年),而是延续到了孝武帝后期的大明年间(457—464年)。和元嘉四铢钱相比,孝建钱的特点是虽名为“四铢”,但用铜量已经做了削减,“铸钱形式薄小,轮廓不成”[21]。“不成”应是指钱之轮廓极不明显,在似有似无之间。官府用这种铜钱向社会支付时还按照以往足值五铢或元嘉四铢的价格,所以获得了较多的盈利,以便维持战后窘迫的财政。

即便如此,孝武帝政府还是受困于缺乏原料铜,难以铸造太多的孝建四铢。孝建三年(456年),尚书右丞徐爰建议:允许犯罪者纳铜赎刑以增加铜的供应,同时他还委婉指出,“货薄民贫,公私俱困”,应按元嘉旧制铸造足额铜钱。[22]孝武帝批准了这个建议,但实际上只是开启了纳铜赎刑之策,而官铸钱的成色、重量并未有改善。另外,这年宋政府还开始“禁人车及酒肆器用铜”,应当也是为了聚敛铸钱的铜料。[23]

官钱减重使孝武帝政权得到一定实惠,但利润差额立即引起了民间的广泛盗铸,而且民间铸钱的重量、成色比孝建钱更低。政府用严刑打击盗铸,但成效甚微。所以刘宋上层开始产生一种新思潮:与其被盗铸困扰,不如索性放手让民间铸钱。首先提出这个想法的,是为孝武帝夺权立下功勋的名将沈庆之。他的意见主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