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三宗罪(第2/3页)

发展到最后,连皇帝本人也看不下去了。光绪皇帝有一次亲阅进士考卷,发现大多数考卷雷同,毫无用处,不禁感叹说:“以这种方式录用人才,也难怪学非所用。”(《清稗类钞》)

除了八股文外,还有其他技术性规定与择才而用的本意背道而驰。比如清朝中期后规定科举文章的字数以七百字为限,不能超过;又比如科举考试阅卷的时候偏爱卷面整洁、笔迹工整的卷子,带动读书人花大力气去练习楷书和行文布局。清朝中期后历届高中者无不写一手工整规矩的楷书。尤其不应该的是,道光朝后对文字笔画吹毛求疵,一竖没写直、弯钩没提好等细枝末节都能成为落榜的理由。至此,考试沦落为书法游戏,与考生的思想见解无关了。

除了技术性规定外,权力因素逐渐攻占科举的方方面面,埋葬公正公平原则。

科举兴起,权力因素在理论上被排除在外,但在实践中始终虎视眈眈,一有机会就渗透进来。考虑到科举关系国家权力要交给何人掌握,关系到王朝的长治久安,历朝历代都将科举制度视为天下政务的“根本”,领导重视、制度严密、奖惩鲜明。犯案者夺名、杀头、抄家、全家罚作奴仆。可犯案者依旧前赴后继。科场舞弊却治而不绝,从未断过。

明清科举彻底被权力因素所攻陷。《清稗类钞》向我们展示了清朝科举的实际情况:每科五六月间,是确定正副考官、同考官的时候。北京城和各省省城就炸开了锅,有权有势者开始预作准备,或晋谒、或贿赂已经或可能成为考官的官员。考生入场的时候,正副考官自己中意要录取的门生亲友、监考官员暗中答应录取的考生,再加上达官贵人们塞条子打招呼要求录取的考生,如麻如粟,占去了大部分的名额。考官们与其是在阅卷,不如说是在权衡各方关系。关系户很多,录取名额有限,考官们必须反复推敲,比真正按照真才实学来评定高下更加辛苦。他们先按照打招呼的人的官爵高低来录取嘱托的关系户,如果官爵一样高,那就先录取升官潜力大、党羽多的人嘱托的关系户;其次是按照贿赂的多少来录取关系户,如果考生给的钱一样多,那就兼顾一下名声的高低、答卷的优劣。最后的录取名单,写上那些必须录取的考生之后就没有几个名额了,再挑选几个有真才实学的孤寒考生,列名其上,以塞人口。顺天府的科举,因为地处京师,弊端最深。顺天府科举的正副考官和同考官们,一般是京城里的高官显贵,不用皇帝公布名单人们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有能力者早早的就有针对性地做这些人的工作,“辇金载宝,辐辏都下”,“按图而索”,“万不失一”。

科举的第三个大问题是助长了读书人的利禄之心,只知有举业功名,不知有天下和百姓,只知有官爵品级,不知有人格和善恶,进而连累全社会弥漫着浓郁的官本位思想。功名恶化为评判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腐蚀了社会的道德良知。一部《儒林外史》汇集了许多活生生的例子,书中满是触目惊心的话:“有操守的,到底要从甲科出身。”“如果有学问,为什么不中了去?”“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荣宗耀祖……人生世上,除了这件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

先秦时代的读书人就有很功利的利禄思想,将学问和能力作为追求富贵的工具,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有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只要它没有充斥于整个脑袋,没有成为言行的主流就行。政府也很早就用高官厚禄来吸引士人。只是,科举制强化了这种做法,放大了读书人的利禄之心。它把科举入仕捧为官场正途,视其他途径都是异途,给予有功名的读书人极大的实利和虚名,让社会错误地在“荣华富贵”、“科举功名”和“读书应试”三者之间画上等号。宋朝的皇帝宋真宗赵恒就是宣传这一思想的急先锋。他写了一首流传甚广、宣传效果很不错的《劝读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于簇。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有了皇帝的提倡,有了金钱车马、良田美眷的现实诱惑,读书人一头扎进“学而优则仕”的追求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