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在《老北京人的口述历史》一书中,“内城编”分量最重,此次编撰《北京口述历史》,依然未改初衷,内城部分的口述,也依然以旗人后裔为主,这与清代以来京城的历史紧密相关。

对于清代京师旗人的生活状态,我选择用“超稳定”一词来描述,并以此来与其他城市包括北京南城居民的“流动”状态相对比。而京师旗人的这种特点,则与有清一代在京城维持数百年的八旗制度紧密相关。

城墙被拆之前的北京城呈“凸”字形,分成内、外两部分,内城在北,平面呈东西较长的长方形;外城在南,亦称南城,东西各宽于内城500米有余。

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沿袭历代北方诸族的旧俗和统治需要,在京城内实行旗、民分城居住制度。经过顺治五年至六年间(1648—1649年)的大规模清理,原来居住在内城的汉人无论官民被尽数驱赶到外城居住。注2内城从此成为清朝皇室和八旗王公贵族、官兵的聚居区。京城独特的旗民分驻格局由此形成。

清朝统治者将北京视为他们的根本命脉所在,八旗额兵二三十万,隶于京师的就有十余万之众。本着“居重驭轻”的用兵原则,将八旗精锐悉聚京师,平时镇守中央,承担着从四面拱卫皇城的重任,有事调集出征。“禁旅”,注3又称“京旗”,在八旗内享有高于外省驻防的重中之重的政治、军事地位。

京师八旗官兵均根据所在旗分,按照八旗方位居住,其具体方位是:镶黄旗居安定门内,正黄旗居德胜门内,并在北方;正白旗居东直门内,镶白旗居朝阳门内,并在东方;正红旗居西直门内,镶红旗居阜成门内,并在西方;正蓝旗居崇文门内,镶蓝旗居宣武门内,并在南方。清廷还以皇城(紫禁城)为中线,将八旗划分为左、右两翼:镶黄、正白、镶白和正蓝四旗位于城东,为左翼四旗;正黄、正红、镶红和镶蓝四旗位于城西,为右翼四旗。在各旗防区内又分汛地,汛地内又设堆拨,汛地与堆拨之间设立栅栏,京城的九座城门均由士兵把守值勤,按时启闭,清廷还将明朝时建立在城内的会馆、戏院悉数迁出,严禁在城内开设戏园赌场,使整个北京内城俨然成为一个巨大的兵营。这样的居住格局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尽管在清中叶以后,八旗禁旅的军事职能逐渐减弱,旗与旗之间的变动也逐渐增多,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对京城实行大规模改建之前,仍然依稀可辨。

八旗将士是清廷的统治基础和工具,为使他们专心当兵效力疆场,清廷从入关伊始,就为八旗制定了旗饷制度,八旗甲兵的饷米,都需从江南一带通过漕运送至京城,每年漕米的额数约为四百多万石,均贮于京仓之内。京城共计十三个仓,其中内城七仓,即禄米仓、南新仓、海运仓、北新仓、兴平仓、富新仓和旧太仓;还有城外四仓以及通州的中、西两仓。八旗饷米均由京城仓内放领,当时人将其称为“铁杆庄稼”。按规定,京师旗兵中第一等的领催、前锋每名每月的饷银为4两,第二等(也是人数最多的)马甲为3两,第三等步甲为2两,也有1两者。饷米为每名岁米24斛。在清初,这样的收入与七品官不相上下,足以养活一家数口。“当兵食粮”从此成为旗人的唯一职业,这使八旗人丁成为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朝廷,受其豢养而丧失独立性的工具。既然当兵挑甲成为唯一职业,所以将训练、作战置于首位,清廷完全以对待士兵的要求来对待八旗披甲,由此产生了对他们的一系列束缚,诸如不能离城四十里居住、不得任意告假外出,乃至不得务农经商,等等。乾隆朝时就已有人指出,这是“数十万不士、不工、不商、非兵、非民之徒,安坐而仰食于王家之徒”。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