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视真相(第4/19页)

愤怒的留学生们当即这样回应他:“不用查了,还有什么好查的?!我们认为是这样,就是这样!”

而依据亲历者吴玉章的《辛亥革命》,鲜为人知的是:在这场留日学生的抗议回国潮中,汪精卫一派革命家,和秋瑾一派学生代表,立场是对立的。

汪精卫是不主张留日学生回国的。因为,汪精卫的上司——孙中山——担心这批革命派的留日学生回国之后,会被清政府一网打尽。于是,孙中山让汪精卫在东京办了一个叫作“维持会”的组织,规劝留学生不要跟风回国,尽快回归课堂,恢复学业。

与此同时,清国留学生胡瑛则成立了一个“联合会”,公开和“维持会”叫板。“联合会”私设法庭,对反对回国的汪精卫、胡汉民等一些革命党人判处了死刑。当然,他们没敢实际执行死刑,当时的日本已经是法治国家,随便杀人可不行。

在这次罢课回国的风潮当中,先后一共有八千二百名清国留学生离日返国,日本《东京朝日新闻》1905年 12月 14日发表了这样的社论:

“……要回去的,随便他们回去,别让他们在这里无理取闹,这种学生,就算我们有心培养他们,也是白费心机……”

在中国湖北这边,湖广总督张之洞对闹事的学生进行了这样的批评和指责:

“……盖此次中国学生八千余人先后全行退学,实为革命党所煽惑威逼,其中胁徒者十之八九,倡首滋事者不过十之一,特以乱党凶顽过甚,良善不能与抗,钦使监督避祸不遑,无从理论,近日本学生种种逆谋真情毕露实堪发指……”

这篇文字可参《张文襄公全集》。

清国留日学生陈天华在细细耕读了日本政府这个《规程》之后,发表了这样的评论(收录在杨源浚《陈天华殉国记》):

“……规则之颁,其剥我自由,侵我主权,故不待言……(然而)此次规则,出于文部省,专言我国学务,且细观条文,重在办学方面,与前报迥乎不同……”

这时,同在日本的公共知识分子梁启超,也认真地研读了日本政府的这个所谓《取缔规则》。读完之后,梁启超认为:“此规则利大于弊,与中国国家主权没有关系,也并没有侵犯我们中国人的地方。”相关文字收录在《饮冰室合集·集外集》。

同在日本的章士钊读完这个所谓《取缔规则》之后,也评价道:“与我国国体毫无关系”、“留学生是误解、胡闹”。

不久,日本报纸又有评论员发表社论,认为清国留学生根本没有认真理解,甚至根本没有读过日本政府这次出台的新《规程》,就蜂拥罢课闹事,真是——“放纵卑劣”。

这里,“放纵卑劣”四个字,对陈天华的刺激很大。

隔了没几天,陈天华跳海自杀了。

陈天华是不是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而自杀?不是。因为陈天华的遗书,把自己的自杀动机写得十分清楚。陈天华留下来的《遗书》(又名《绝命辞》),白纸黑字,是这样写的:

“……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则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误会其意,

谓鄙人为取缔规则问题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问题可了则了,切勿固执。唯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则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陈天华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意思:

“……(我死之后)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请大家不要忘记我今天说的话,但是也请大家千万不要误会我,我陈天华跳海自杀,并非为了抗议这次《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进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来认为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自己争气,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后,《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这个问题,能了结就了结它,不要太过偏执,只是要做好善后工作,要使大家中国人振作起来,不要再让日本人在报纸上侮辱中国人,大家要尽力救国,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尽管是死了,也虽死犹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