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中世纪欧洲和日本 (1000~1500年)(第3/8页)

我们把1000~1500年欧洲政治演变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皇帝(即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他的头衔起源于查理曼的篡位)得到大多数德意志和部分意大利主教的支持,力图把所有地方性的统治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实际上,法国、英格兰、西班牙、苏格兰、斯堪的纳维亚、波兰和匈牙利等王国一直自行其是。为了统治德意志和意大利,历代皇帝都有很多事情要做。从1059年开始的第二阶段,罗马教廷带头寻求教会的纯洁和改革运动。这次改革剥夺了皇帝任命德意志和意大利(部分地区)主教的习惯权力。长期的斗争开始了,在斗争过程中,教皇与意大利南部新兴的诺曼王国、意大利中部和北部的城市结成联盟,以便找到所需要的军事力量,抵御一连串愤怒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从北部发动的入侵。但是,到1254年,帝国权力彻底崩溃了,剩下罗马教廷作为唯一声称拥有拉丁基督教世界普遍统治权的一方。

教皇的权威很快便与法国和英国的民族君主制发生了冲突,以前英法通常只是松散地结盟,作为反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声称拥有基督教世界最高领导权的不确定形式。1303年,当法国国王的部下绑架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时,既没有遇到教会的反对,也没有遇到世俗政权的报复,新的权力平衡得到了明显的证明。不久,教皇和西欧各国的国王进行了讨价还价,结果教皇放弃了不经国王协商就可以任命主教的权力,作为回报,国王同意教皇代表可以向本国教士征收特别的捐税。实际上,国王和教皇共同合作,削弱地方的管辖权和独立性,特别是双方都希望削弱教俗贵族的权力和势力。

但是在德意志和意大利,事情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面积狭小的意大利城市国家和各种王公的权限取得了主权国家的许多属性。1273年,经过长期大空位之后,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从此,直到1806年皇位被废除为止,除了少数例外,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连续占据皇帝的宝座。他们的权力与其说依靠帝国的头衔,倒不如说依靠位于德意志东南部的奥地利的世袭领地。

帝国有气无力地复兴后不久,它的获胜对手罗马教廷遭受了严重的挫折。教皇克里门特五世及其后继者把教廷设立在法国南部小城阿维尼翁(1307年),因此,变成法国国王的亲密盟友,有时甚至是其代表。扭转这种局面的努力却导致阿维尼翁和罗马两个敌对教廷的建立(1378~1417年)。只有通过全体主教会议才能恢复统一,该会议由皇帝西吉斯蒙德(1414~1417年在位)召集,在瑞士的康斯坦茨城举行。类似的普遍教皇君主制再也不能在这种经历中幸存下来。

在转向关注中世纪欧洲文化巩固之前,代表制和议会制政府的发展必须先交代一下。这种独特的政治组织制度有两个源泉。一方面,教会法认为,主教必须由主教区内的全体教士选举产生,共同关心的事务必须通过教会领导人会议协商解决,无论是在地方性的宗教会议上还是在全体主教会议上。特别是在14世纪,相互敌对的教皇都声称拥有对教会的最高领导权,教会改革家阐述了详细的观点,论证利用宗教公会议解决争端的方法。有些人甚至争辩说,所有合法权威都应该来自被管辖区域内的人的同意,这些同意由指定或选举出来的代表表达出来。这种思想随时可能转化到世俗政府,这些世俗政府的统治者与其臣民之间的传统关系为议会发展的第二个来源提供了条件。各级王公贵族不得不一直与其附庸协商,特别是在进行新的重大活动之前。最初,这种协商主要发挥两种功能:解决贵族随从之间的争端,详细讨论是否进行特定的军事行动。此外,现在还应该加上批准“协助金”,即王公贵族为了某些公共事业而需要的货币捐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