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印度文明的确立 (至公元前500年)(第2/6页)

因此,由职业行政人员和职业士兵维持的几个大君主国开始在恒河流域发展起来,与此同时,印度河流域(很可能还包括我们一无所知的印度南部)仍然分裂为众多的部落集团,即使统一,也只是与某个强大国王结成不稳定的宗主关系,在亲信追随者的小圈子外,这些国王缺乏真正的管理权威。但是在恒河流域,有效的中央集权君主制的发展支持了宫廷中心的兴起,在宫廷里,高级手工业技巧得以迅速地发展。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变得重要了,甚至从恒河流域的中心向四周辐射,为印度河流域的生活增加了新的可能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考古材料表明,到大约公元前800年,印度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海上贸易又恢复了。

从这些方面看,印度的发展与中东地区相当,只是稍微晚一点儿,文献记录稍微少一点儿。但是公元前800年后开始出现于印度的新的生活方式,与兴都库什山以北和以西的亚述帝国和波斯帝国盛行的大同主义世界大不相同。新兴的印度文明的独特性集中体现于种姓制度和印度宗教对禁欲和先验的强调。这两个特点都需要稍加解释。

种姓

现代种姓制度是共同饮食、内部通婚并严禁其他人参与这两项亲密活动的集团。此外,任何种姓的成员都必须佩戴一些独特的标记,以便他人知道谁属于、谁不属于这一种姓。随着不同种姓的接触越来越频繁,在其他种姓面前如何举止的明确规则也成为必需。当整个社会最终都以这些原则组织起来时,任何陌生或入侵的群体都自动地变成另一个种姓,因为其他人口的排外习性必然在就餐和通婚方面把新来者排除在外。在一些争端中,或者仅仅通过一段时间的地理分隔,大种姓可能很容易就会分裂成小的集团。新种姓能够围绕新的职业而形成。在社会中找到新生计的流浪者和背井离乡者受到周围种姓习惯的约束,被迫一起吃住、相互通婚。

至于印度社会如何或何时根据这些原则被组织起来,仍不清楚。也许印度河流域文明本身就是建立在类似于种姓原则的某种制度的基础之上。也可能雅利安入侵者与被他们征服的黑皮肤民族之间的互相仇视为后来印度的种姓制度打下了基础。但是无论种姓制度的起源是什么,后来印度人的思想和感情的三个特点都被用于维持种姓原则。其中之一就是仪式纯洁性的观念。由于担心会因与低级种姓接触而受到玷污,所以“不洁的”种姓为婆罗门种姓和其他接近金字塔顶的种姓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去限制与低级种姓的人交往。

从种姓制度的另一端看,穷人和地位卑微者也有支持种姓制度的强烈理由。除了最悲惨和最边缘的人之外,所有的人都可以轻视某些人,这是种姓制度一个并非不重要的心理特点。此外,比较低级的种姓常常是那些刚刚脱离原始丛林生活的集团。即使生活在不同背景、不同种姓的人一起居住的城市或混合乡村的环境中,他们也本能地力图维持自己的独特习俗。其他的文明社会常常劝导或强迫新来者放弃自己独特的习俗,并且在几代人时间里,把他们全部同化为文明人口。相反,在印度,这些集团通过在种姓制度内部保留他们特有的习俗而能够一代又一代地维持其独特的身份认同。

维持种姓原则的第三个因素是理论上的:转世和“瓦尔那”的宗教教义。后者宣称,所有的人生来就被划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祈祷,刹帝利作战,吠舍劳作,首陀罗从事不洁的工作。正式的教义把前三个种姓划归雅利安人,最后一个种姓为非雅利安人,并且严格规定各个种姓的等级,婆罗门最高,首陀罗最低。现实与这一理论相去甚远。如果尽可能地回溯历史,印度即使没有数千个种姓,也有数百个,远不仅仅是婆罗门教教义中所承认的四个种姓。但是这种理论很重要,因为当转世思想与瓦尔那教义结合起来时,明显的不公正和不规则就消失了。通过把种姓解释为神创立的制度、父子世代相传、目的是为了奖惩人们前世所造的业,转世观念的确为种姓制度提供了合法性和合理的辩护。这无疑有助于平衡现实的混乱。一个出身最低级种姓的人,如果过着完美无瑕的生活,那么就有望在来生转世为较高级种姓。相反,一个高级种姓的人,如果不能遵守适当的行为标准,那么就可能转世为较低级种姓。一个真正邪恶的人甚至可能转世为一只蠕虫或甲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