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拮据(第2/3页)

关于拮据的窘况,人们已讲过和写过好多可笑的故事,但不管怎样,现实情况却并不可笑。为了几便士讨价还价并不可笑。被人认为小气、吝啬并不可笑。衣衫褴褛而自惭形秽并不可笑,不,贫穷并没有什么可笑之处——对穷人而言。对于敏感的人,这简直就是人间地狱;许多英勇的绅士可以面对大力神海格立斯般的重活而不怕,可是贫穷的小小灾难却可以使他心碎肠断。

至于难于忍受的,并非实际生活的困难本身。如果说艰苦不过指生活困难的话,那么略为艰苦的生活谁会介意呢?鲁滨逊·克鲁梭对裤子上的补丁会介意吗?——他穿裤子吗?我忘记了;或者他走路做事是不是像演哑剧一样?假如脚趾从鞋里钻出来,这对他有什么关系呢?假如他的雨伞是布的,那又怎样?只要能遮雨就行。他衣衫褴褛并不会让他烦恼,因为四周没有任何朋友可以讥笑他。

生活贫困只是小事一桩。人家知道你是穷光蛋,这才是令人痛苦的刺。一个没穿大衣的人在路上匆匆忙忙行走,并非因为天气冷。他告诉你,他认为大衣对健康不利,而且原则上他也从不带伞,他说这番话时满面通红,并非因为说谎而感到羞愧——他明知人家不会相信他的谎活。贫穷并非罪恶,说起来简直容易得很。的确不是;如果是的话,人们就不会为此而感到羞耻。不过,贫穷总归是个大错,所以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穷人在世界各地都遭到鄙视;基督徒和老爷同样瞧不起他,政客和仆人也同样嗤之以鼻,而经常为笔墨弄脏的青年所抄录在笔记本上的那些格言也不全是尊敬他的话。就社会舆论而言,外表确实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一个人只要衣着华丽就可以和臭名昭著的流氓手挽手一同在皮卡迪利大街[3]行走,可是为了和衣衫褴褛的绅士说句话,却要偷偷溜到背街小巷里去。这位衣衫褴褛的绅士明白这一点——没有人更明白了——所以为了避免碰见熟人,他宁愿绕道多走一英里。在他境况富裕时认识他的那些人,根本不必操心把眼睛转向别处。比了他们,他更一千倍地急于想要避免他们瞧见他呢。至于他们的援助,他最怕的莫过于人家提出这事了。他唯一需要的是被世人忘记,一般说来,他在这方面倒是十分幸运,能够获得他所需要的东西。

在奇妙而古老的顺势疗法大夫——时间的治疗下,一个人会逐渐习惯于手头拮据,正如逐渐习惯于任何别的事情一样。你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区别。老手有着多年凑合应付和拼命奋斗的习惯,已是无动于衷的人,而新手却是可怜虫,他竭力掩盖自己的穷困,而且经常处于怕旁人发现的痛苦之中。再没有比他们每个人拿表去典当的方式更能明显地展示出这种区别了。正如诗人在某处所说:“典当时的真正轻松感来源于艺术,而不是机会。”老手走进他“叔父家”,神情自如,跟走进裁缝铺一样——多半还更为神气些呢。店员甚至彬彬有礼地侍候他,这立刻会引起旁边柜台女营业员的愤慨,她讽刺地说:“如果是经常的老顾客,多等一会儿没关系。”啊唷,这笔交易进行得愉快而认真,看得出很可能是一笔利息3%的好买卖。可是,第一次进当铺的生手是如何完成他的作业啊。相比之下,小学生第一次提出问题倒是信心百倍的了。他在铺子外面来回徘徊,直到他成功地引起了附近街道上所有无业游民的注意,同时也使巡警的心里产生极大的怀疑。他先对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细细观赏,故意让过路人产生一个印象,以为他准备买钻石手镯或这类微不足道的东西,然后终于抬脚进店,努力做出昂首阔步、满不在乎的样子,而实际上却流露出绅士打扮的扒手的神情。到了店里,他说话的声音太小,完全让人听不清,所以不得不再重复一遍。他东拉西扯讲到他有一个“朋友”,随即提出“贷款”的问题,这时店里便马上叫他上右边院子,转拐处再上二楼。他出来时那张脸简直可以点燃你的烟,而心里只留下一个坚定的印象,觉得全区居民都在观看自己。到了正确的地点,他却忘记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整个神态显示出无可救药的愚笨无能。人家厉声问他“这东西”是怎样来的,他结结巴巴述说一阵,前后自相矛盾;若不坦白承认是当天偷的,那才是一个奇迹呢。因此,店里告诉他,他们不跟这类赃物打交道,而且劝他最好赶紧脱掉干系,越快越好。他摆脱这家当铺倒是快得很,同时脑子里什么也回忆不起来,直到不知不觉跑到三英里以外的地方,而他怎会跑到那里去,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