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拮据

这是一桩挺了不起的事。我坐下来满怀热望地准备写点高明而有创见的文章;可是要我的命也想不出任何高明而有创见的东西——至少这会儿是如此。我现在能想到的唯一的一桩事就是手头拮据。我想这是因为我把手伸进了衣袋才想起这事的。我坐着的时候总要把双手插在衣袋里,在有我的姊妹、表姊妹或姑母姨母在场时除外;因为她们总要大吵大嚷——应该说就此问题进行了“很有说服力的告诫”——所以我不得不低头服从,请它们出来——我指的是手。她们异口同声地反对说,这种习惯不像绅士风度。我死也不明白这是什么缘故。人们认为你把手放进别人的衣袋(尤其在他人威逼之下)决非绅士风度,这一点我能理解,可是,你们这些坚持要像这样、像那样做的拘谨的人啊,一个人把手放在自己衣袋里怎么能使他不太像绅士呢?不过,也许你们是正确的。现在一想到这事,我就记起以前曾听到有些人一面把手插进衣袋,一面穷凶极恶地抱怨。但他们大多数都是年老的绅士先生。我们年轻小伙子若不把手放在衣袋里,照例是不会感到十分舒畅的。我们还没成熟,情感易变。我们就像音乐厅演出的歌剧里那个“滑稽雄狮”不戴帽子的模样,如果那种情况能想象得出的话。可是,我们若把双手插进裤袋,右手握着一些零钱,左手拿着一串钥匙,那就可以从容面对邮局里那位女营业员了。

你囊空如洗的时候,要知道如何处置哪怕是放在裤袋里的那双手也颇为困难。多年以前,我的全部资财有时少得来只有“如京城里人们所说的一个‘包不’[1]”,这时我就毫不在乎地花掉一个便士,目的只为了得到找补的零钱全是铜币,因而能弄得叮当作响。你衣袋里装着十一个便士就几乎觉得不像有一先令那么拮据了。冒充绅士的穷小子常遭到我们这些高傲人士极尖刻的讽刺,假如我是那穷小子,我就要把一便士换成两个半便士。

我谈拮据这个题目是颇有权威性的。我曾在外省当过演员。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我想不见得需要吧,那么可以补充一条:我曾经是个“跟报界有联系的作者”。我曾靠着十五先令生活了一周。我还靠十先令度过了一周,欠下另外五先令;我还靠着一件大衣生活了半个月。

真正的拮据能使人对家庭经济状况有何等深刻的洞察,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你若要弄清楚金钱的价值,那就依靠十五先令生活一周吧,看看你还能剩下多少钱来购买衣服和从事娱乐。你会发现,为着四分之一便士的找补而耐心等候是值得的,为着节省一便士而走一英里的路是值得的,偶尔喝杯啤酒是一种纵情享受的奢侈,一条衣领可以一连戴上四天。

请你先试试这样的生活,然后才结婚吧。这是一种最好不过的实践。让你儿子兼嗣子也先试试这样的生活,然后再送他上大学吧。那时他每年得到一百镑零用钱就不会发出怨言。对某些人来说,这样做会带来巨大的好处。有那么一种娇生惯养的花朵,他不能喝低于九十四英镑一瓶的红葡萄酒,可是经过这样生活后不久,他也会想到吃猫食等于吃平常的烤羊肉了。偶尔,你确实会碰见这些可怜的小坏蛋,不过足以使人类增光的是,他们主要局限于只有女作家才知道的那种可怕而奇妙的社会里。我从未听见这些家伙中有谁谈论过菜单上开列的菜肴,但我却有一种强烈渴望,要拉他去伦敦东区[2]一家普通酒馆,把一顿六便士的正餐灌进他的喉咙——牛排布丁四便士,土豆一便士,半品脱黑啤酒一便士。今后回忆起这一餐(啤酒、烟草和烤猪肉等的混合香味,通常会给人留下生动难忘的印象)可以促使他少一点鄙视摆在他面前的任何饮食。此外,还有那么一种慷慨大方的人,给乞丐带来欢乐的人,他随随便便抛撒零钱,却对自己的欠债从不考虑偿还。这个办法甚至也能教育他懂得一点普通常识。日前我在摄政大街跟一个年轻的政府官员共进午餐,他向我解释:“我总是给服务员一先令。你知道,对这种人不能给得太少。”他还认为要收回十一便士又半便士的找头是绝对办不到的,对这一点我倒表示同意;可是同时我却决计哪一天引诱他到一家我记得在考文特花园街附近的馆子去,那里有个服务员,为了把服务工作搞得更好,跑堂时只穿衬衫——快到月底时那件衬衫变成极脏的东西了。我认识那个服务员。假如我那朋友给他的小费只要超过一便士,这人当时当地就会坚持要跟他拉拉手以示尊敬;这一点我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