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

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一位很特别的哲学家,名叫弗洛丽·罗汤多。

前几天,我偶然读到她发表在某学童杂志上的其中一则沉思录。它这样写道:如果有机会,我要去到我们星球——地球的中心,去寻觅铀、红宝石和黄金。我要去寻找原姿原态的怪物。然后,我会搬到乡下去。弗洛丽·罗汤多,八岁。

弗洛丽,宝贝,我知道你真正想说什么——尽管你自己并不明白:你才八岁,又如何可能明白呢?

因为我就曾涉身我们星球的中心;至少,我也曾遭遇这样一番旅程中在所难免的磨难艰辛。我曾寻找过铀、红宝石、黄金。一路上,也见着其他的人在追寻这些东西。跟你说吧,弗洛丽——我见到过原姿原态的怪物!也见过被作践了的怪物。不过,原生态的品种却属稀珍中的上品:犹如白色松露较之黑色松露;苦味野生芦笋之于人工种植。就差我没搬乡下去了。

实话实说,我正把这些话写在曼哈顿一家基督教青年会有官方抬头的信笺纸上。上个月,我一直寄身在这家青年会二楼一个看不见风景的小单间里。我更喜欢六楼——这样,如果我决定爬出窗外,就会产生一个重大的影响。也许我会换个房间。楼上的。也可能不换。我是个懦夫。但也不至于怯懦到会纵身一跳。

我叫P·B·琼斯。我有些犹豫——是现在就把我的一些情况告诉你,还是等一等,待将这些信息编织成一篇故事再说。我也大可什么都不告诉你,或只告诉你一些只言片语,因为我自认在这事件里面,我只是一个记录员,而非参与者,至少不是里面重要的角色。不过,或许从我自己谈起,会来得容易一些。

我说过,我名叫P·B·琼斯;三十五或是三十六岁:具体不清楚,因为没人知道我出生于何时,父母是谁。我们唯一知道的是,我婴儿时被人遗弃在圣路易斯歌舞剧院的楼座里。这是1936年1月20日的事。天主教会的修女们将我在一家孤儿院里养大。孤儿院由红色的石头砌成,显得简朴而峻严,高踞一道堤坝上方,堤坝的下方是密西西比河。

我深得修女们的宠爱,因为我不仅聪明,而且帅气;她们从没意识到我心机是如何的深,如何的善于伪装,或是我何其鄙视她们的枯燥乏味,她们身上那气味:熏香与洗碗水味,蜡烛与杂酚油味,还有白色汗渍的味道。其中一位修女,玛莎修女,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她教英语的,对我的写作天赋深信不疑,这使得我也深信自己具有这方面才华。然而尽管如此,我离开孤儿院时是逃走的,一张纸条也没给她留下,并且再没跟她联系过:我麻木、机会主义天性的典型表现。

我遇车搭车,漫无目的,一个开白色凯迪拉克敞篷车的男人捎我上了车。这是个身形魁梧的伙计,破鼻子,红通通一张满是雀斑的爱尔兰脸。你决不会把他当成同性恋。但他就是。他问我去什么地方,我只是耸耸肩;他想知道我多大了——我说十八,虽然事实上我还年少三岁。他咧嘴一笑,说:“唔,我可没想败坏了一个小孩子的道德。”

好像我真有道德似的。

接着他语气严肃地说:“你长相蛮好看的。”一点不假:我偏矮了一点,五英尺七(最终高度五英尺八),不过很结实,身材匀称,褐金色卷发,一双棕眼睛泛着绿莹莹的光,脸庞轮廓尤其分明;在镜子里端详自己常常给我安慰。因此,当内德俯冲出击时,他以为逮着了一个处子。嗬嗬!我老早年纪就开始啦,差不多七八岁吧,我已阅遍各色人等,包括好些年龄稍长的男生,几名牧师,还有一个帅气的黑人园丁。事实上,我差不多就是一个巧克力糖妓男——为一块五美分的巧克力,我也会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