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十一点左右,我到了圣贝纳迪诺。我开到坡底,停在普里斯科特酒店旁一个画对角线的停车位上。我从后备厢里扛出行李箱,刚走了三步路,一个下身镶边裤子,上身白衬衫,打着黑领结的服务生就从我手里一把拉走了箱子。

值班的接待员是个圆脑袋的秃子,对我、对任何事都不感兴趣。他半披着一套白色亚麻衣服,一边打哈欠一边递给我笔。他望着远处,仿佛在追忆童年。

我和服务生坐四轮电梯来到二楼,转了几个弯走过几排房间。越走越热。服务生打开房门,那房间小得像是给孩子住的,只有通风井上开了一扇窗户。空调的进风口在天花板一角,跟一块女式手绢差不多大。上面系的一小段丝带有气无力地飘动着,不过是为了表示还是有风的。

那服务生高高瘦瘦、面色蜡黄、年纪不小,态度冷得就像肉冻里的一片鸡肉。他把嘴里的口香糖盘了一圈,将我的箱子放到椅子上,抬头瞧瞧窗户的铁栅,立定看着我。他的眼睛水汪汪的。

“也许我应该要一美元的房间,”我说,“这间好像有点太紧巴巴了。”

“我看能弄到一间就算你走运了。这时节镇子都快挤爆啦。”

“给我俩拿点干姜水、杯子和冰块来。”我说。

“我俩?”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正好也是爱喝两口的。”

“这么晚了,我想可以冒个险。”

他出去了。我脱下外套、领带、衬衣和汗衫,门敞着,我在温热的穿堂风里走来走去。风里有炽热的铁腥味。我侧身挤进卫生间——那种卫生间就是这个样子——往身上浇不太凉的凉水。我的呼吸顺畅了一点,这时候那懒洋洋的高个服务生端着托盘回来了。他关上门,我拿出一瓶黑麦威士忌。他调了两杯酒,我们看着酒杯照例虚伪地笑笑,喝起来。我脖子后面沁出的汗珠沿脊柱流着,等我放下杯子,已经快沾湿袜子了。但我还是觉得好多了。我坐在床上,看着那服务生。

“你能待多久?”

“待着干吗呢?”

“回忆。”

“我记性烂透了。”他说。

“我想用我自己那套办法,”我说,“花掉点钱。”我从屁股口袋里抽出钱包,把皱巴巴的钞票在床上一字排开。

“失礼了,”服务生说道,“我还以为你是警探呢。”

“别傻了,”我说,“哪里见过警探用自己的钱独自打牌玩儿的?你可以叫我‘查事儿的’。”

“有意思,”他说,“喝了酒脑筋就清楚了。”

我给了他一美元。“好好想。我能叫你休斯敦来的得州大块头吗?”

“阿马里洛来的,”他说,“无所谓。你觉得我的得州拖腔怎么样?我自己听了犯恶心,但发现大家挺喜欢的。”

“拖你的呗,”我说,“别人又不会损失一块钱。”

他咧嘴一笑,利落地把折叠的钞票放进裤腰上的表袋里。

“六月十二日那个星期五,你在干吗?”我问他,“傍晚和晚上。那天是星期五。”

他啜了一口酒,思索起来,一边轻轻摇晃酒杯里的冰块,含着口香糖咽下酒精。“就在酒店里,六点到十二点的班头。”

“那天有个苗条漂亮的金发女人入住,一直待到赶去坐埃尔帕索的晚班火车。我想她一定坐了那列车,因为星期天早上她已在埃尔帕索。来时她开一辆帕卡德快马,车主是比弗利山庄卡尔森大道965号的克丽斯特尔·格蕾丝·金斯利。她也许就是用这名字登记入住的,或者其他名字,也可能压根没登记。她的车还停在酒店车库里。我想跟为她办入住和离店手续的服务员谈谈。行的话再给你一美元——考虑下吧。”

我从那堆陈列品里又拿出一美元。随着一阵毛毛虫打架的声音,钱进了他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