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即政治经济学中把土地生产物看作各国收入及财富的唯一(第4/8页)

但这样的商业国,不仅对其他各国居民有用,而且大大有用。其他各国居民,本应在国内找到商人、工匠和制造业工人,但由于国家政策的某种缺点,不能在国内找到他们。有了商业国,这种极其重要的缺陷,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补。

对此等商业国的贸易或其所供给的商品征课高关税,以妨害或抑制此等商业国的产业,决不是有田地的国家——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利益。这种关税,提高这些商品的价格,势必减低用以购买商业国商品的它们自己土地的剩余生产物或其价格的真实价值。

这种关税的唯一作用是,妨害此等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从而妨害它们自己土地的改良与耕作。反之,准许一切此等商业国享有贸易上最完全的自由,乃是提高这种剩余生产物价值,鼓励这种剩余生产物增加,从而鼓励国内土地改良及耕作的最有效方策。

这种完全的贸易自由,就以下一点说,也是最有效的方策。它在适当的时间,供他们以国内所缺少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使得他们在国内感到的那种最重要缺陷,在最适当最有利的情况下得到填补。

土地剩余生产物不断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创造的资本,必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投在改良土地或耕作土地上。这一剩余部分,自会改用于在国内雇佣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国内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能在国内找到他们工作的材料和生活资料基金,所以,即使技术与熟练程度远不如人,亦能立即与商业国同类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做成他们的产品,因为此等商业国同类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必须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运来所需的材料与生活资料。而且,在他们的技术与熟练程度改进了的时候,他们很快就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他们的产品。于是,此等商业国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将在那些农业国的市场上遇到竞争者,不久以后,就不得不贱卖,被赶出市场。随着技术与熟练程度的逐渐改进,此等农业国制造品的低廉,将使其制造品在适当时期,推广到国内市场之外,即推销于许多国外市场,并在那里,按同样的方式,逐渐把此等商业国的许多制造品排挤出去。

农业国原生产物及制造品不断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创造的资本,必有一部分不能按普通利润率,投在农业或制造业上。这部分资本,自会转投在国外贸易上,把国内市场上不需要的过剩的原生产物及制造品,运到外国去。在输出本国生产物时,农业国商人亦将比商业国商人处于更有利地位,像农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比商业国工匠及制造业工人处于更有利地位一样。后者必须在远地寻求货物、原料与食品,前者能在国内找到这些东西。所以,即使他们航海技术较为低劣,他们亦能和商业国商人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在外国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货物。如果有同等的航海技术,就能以更低廉的价格出售了。因此,在国外贸易这一部门,他们不久就能和商业国商人竞争,并在相当时期内,把此等商人全部排挤出去。

所以,按照这个宽宏制度,农业国要培育本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最有利的方法,就是对一切其他国家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给予最完全的贸易自由。这样就能提高国内剩余土地生产物的价值,而这种价值的不断增加,就将逐渐建立起来一笔基金,它在相当时期内,必然把所需的各种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培育起来。

反之,倘若农业国以高关税或禁令压抑外国人民的贸易,就必然在两个方面妨害它本身的利益。首先,提高一切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价格,必然降低用以购买外国商品及各种制造品的本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的真实价值;其次,给予本国商人、工匠与制造业工人以国内市场的独占,就提高工商业利润率,使其高于农业利润率,这样就把原来投在农业上的资本的一部分吸引到工商业去,或使原要投在农业上的那部分资本,不投到农业上。所以,这个政策在两个方面妨害农业。第一,减低农产物的真实价值,因而减低农业利润率;第二,提高其他一切资本用途的利润率。农业因此成为利益较少的行业,而商业与制造业却因此变得更有利可图。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都企图尽可能把资本及劳动从前一类用途改投到后一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