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第2/5页)

我家楼下有家时髦的超市,专卖外国人吃的食品,主要是中国人买。我买了两瓶韩国牛奶,一盒美国饼干,一打德国啤酒。在房门口我就闻到了猫屎味,我养了一只公猫,叫作武松。说是养的,不如说是接待的,因为是朋友出国之前强送给我的。我过去养过一只狗,养了一个月,因为我不爱出门,所以狗憋得乱转,得了窝咳,治了一个月之后送给了一位户外运动教练。后来小区的一只野猫老跟着我,毛又黑又亮,胖墩墩,我就请她来家里住了一阵,没想到竟有跳蚤,咬得我生不如死,只好把她扫地出门。这只武松原来不叫武松,叫作亨利二世,朋友心血来潮从宠物店买的,品种是加菲,四个月,一身黄毛,眼大脸扁,酷爱打喷嚏,一天要打几十个。能吃能拉,且总是拉在沙发上,殴打恐吓喷药都无效果,我上网查了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靠谱的答案是此猫是白痴。也就是智商有问题,我才想起来自从这只猫来了我的寓所,就从没叫过。打也不叫,打得狠了,龇牙咧嘴,浑身一抖拉出一坨屎来。原来是个哑巴啊,我心想,不过也好,倒是不闹,与我相宜。

进屋之后我收拾了猫屎,填了猫粮,沏了茶水,撕开饼干,开始弄专栏。弄了三个钟头,茶水喝了五六杯,饼干吃得一干二净。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实话说我常感到孤独,也因此觉得愉快。多年以来我都想钻入人堆里,与人发生紧密的联系,可是就像我养过的宠物一样,我无法改变自己,他们也无法改变他们,我不爱动弹,他们就会咳嗽,他们有跳蚤,我就会烦恼,所以终于还是分散。写小说这件事情就是另一码事,我的人物也许讨厌我,觉得我难相处,但是毕竟他们由我创造,所以只能认命。我造世界,铺设血管,种上毛发,把这个世界奉上,别人因此而知道我,觉得了解我一点,其实也可能离我更远,具体分寸的拿捏都在我这里,我愿意以囚徒的境地交换,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怎么弄都是耗尽这一生。叔本华说,活着为了避免死亡,走路为了避免跌倒,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又抽了几支烟,想起傍晚的男孩。世上多有自命不凡者,有的可爱,有的招人烦,那个男孩不算招人烦的,而且字写得不错,品位也不很烂。他生在这个时代,活在北京,养出了自恋的毛病,也没什么奇怪。我在他那个年纪还在浑浑噩噩地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还在带着我的狗到处看病,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有同情心,是个善良的人,骗自己无论如何不会抛弃他,告诉他第二天我可以遛他,其实第二天还是早起不来。我打开那个邮箱,费了半天劲找回了密码,原来是多年以前我妈妈的座机号。上一封邮件还是一个大学女生发给我的,说她要来S市出差,让我请她吃饭,时间是三年前。我当然没有看到,她也没有饿死,谁也没有错过什么。最新的邮件是五分钟之前发过来的,没有寒暄,只是一个小说的开头。

亲爱的旅人啊,这是我唱给你的一支歌谣,歌词早已零落,曲调却是来自于上古,那我就随便填个词唱给你,权当解闷。

我是一个木匠啊我有三把斧子

除了三把斧子我还有一个孩子

孩子的妈妈死在早年

每年我都把鲜花放在坟前

孩子现在已经是少女

头发弯曲个子到了我的膀子

谁有心思与她相爱不用经过我的允许

只需要歌子唱得跟我一样动听

斧子耍得比我更熟悉

或者你给我倒一碗上好的烧酒

我就把女孩的心思全部告诉与你

杀手听了把刀子放回怀里说,那我可以见见你的女儿。男人说,我的女儿因为着了风寒,落后于我,大概今天午夜才能赶到驿站。杀手说,我怎么知道赶来的是不是帮手?男人说,我已逃了十几年,身边早没有朋友。朋友需要待在一块,而不是一直走在路上。杀手说,我为什么不现在杀了你,然后等你女儿来了我把她带走?男人说,等她来了,我写一纸文书把她托付给你,名正言顺,这样你一辈子都会舒服。杀手说,那我什么时候杀你?当着你的女儿?这样她岂不是会永远恨我?男人说,我会自杀,毒药已经备好,就在面前的这碗烧酒里。到时你把我葬在路边,不要写我的名字,回到驿站来用清水洗干净双手,把她领走。杀手双手交叉,放在膝头说,你女儿长什么样?是胖是瘦?大眼睛还是小眼睛?男人说,蓝眼睛。杀手说,怎么会是蓝眼睛?她妈妈眼睛是什么颜色?男人说,她妈妈和我一样是黑眼睛。你没见过她吗?杀手说,没有见过。男人说,她有一双黑眼睛,像煤一样黑,像星星一样亮,每当想事情的时候黑眼仁就在眼白里转呀转,像骰子。杀手说,那你女儿的眼睛为什么是蓝色的?男人说,我也不知道,她生下来就是蓝眼睛,而且她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头发满是细卷,随着她一岁一岁长大,眼睛越来越蓝,皮肤越来越白,头发也越来越卷。寒风摇动着驿站的破木门,驿站长早已逃走,门口拴着一肥一瘦两匹雄马。男人添了几块木柴在火盆,杀手站起身来推了块石头把房门顶住。从门缝里他看到外面下起雪来,他的马嗒嗒地跺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