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 如 是 我 闻 四(第4/43页)

译文

《夜灯丛录》记载谢梅庄写戆子的故事,却不知道这个戆子姓卢名志仁,大概作者没见过谢梅庄的原作《戆子传》,仅仅根据传闻而已。京兆尹霍易书,戍守癸苏图时,他的轿夫王二与故事中的卢志仁相类似。后来王二死在塞外,霍易书哭得很悲伤。一天晚上,霍易书忽听见帐外有人说:“羊被偷了,赶快向西北面追。”出来一看,果然不错。他觉得刚才听到的声音,很像是王二的亡魂发出的。霍易书有个仆人,正准备辞别离去,那天目睹了这件怪事,就解开行李不走了。他对同伴说:“我怕冥冥之中的王二笑话我。”

沧州瞽者蔡某,每过南川楼下,即有一叟邀之弹唱,且对饮。渐相狎,亦时到蔡家共酌。自云姓蒲,江西人,因贩磁到此。久而觉其为狐,然契分甚深,狐不讳,蔡亦不畏也。

会有以闺阃蜚语涉讼者,众议不一。偶与狐言及,曰:“君既通灵,必知其审。”狐艴然曰:“我辈修道人,岂干预人家琐事?夫房帏秘地,男女幽期,暧昧难明,嫌疑易起。一犬吠影,每至于百犬吠声。即使果真,何关外人之事?乃快一时之口,为人子孙数世之羞,斯已伤天地之和,召鬼神之忌矣。况杯弓蛇影,恍惚无凭,而点缀铺张,宛如目睹。使人忍之不可,辩之不能,往往致抑郁难言,含冤毕命。其怨毒之气,尤历劫难消。苟有幽灵,岂无业报?恐刀山剑树之上,不能不为是人设一坐也。汝素朴诚,闻此事自当掩耳,乃考求真伪,意欲何为?岂以失明不足,尚欲犁舌乎?”投杯径去,从此遂绝。蔡愧悔,自批其颊,恒述以戒人,不自隐匿也。

注释

闺阃(kǔn):内室,指妇女居住的地方。

杯弓蛇影:将映在酒杯里的弓影误认为蛇,比喻因疑神疑鬼而引起恐惧。

刀山剑树:佛教所说的地狱之刑,也用来形容极残酷的刑罚。

犁舌:割舌头。佛教语认为有“犁舌狱”,是犯恶口、大妄语等作口业者死后所入的地狱。

译文

沧州有个盲人蔡某,每次经过南川楼下,就有个老者请他弹唱,并且请他一起喝酒。两人渐渐熟识起来,那个老者也经常到蔡家对酌。老者自称姓蒲,江西人,因为贩卖磁器到了这里。时间长了,蔡某察觉他是个狐精,但交情已经很深,狐精不隐讳,蔡某也不惧怕。

当时有人为了男女情事流言蜚语打官司,人们议论纷纷。蔡某偶尔与狐精谈及此事,说:“你既然能通灵,肯定知道其实情。”狐精不高兴地说:“我们是修道的,怎么能干预别人的家庭琐事?闺房秘地,男女幽会,本来就是众人不可能明明白白知道的,容易产生嫌疑。一只狗看到影子吠叫,常常引得一百只狗听见了一起吠叫。即使真有其事,和外人又有什么相干?图一时之快意而说出来,让别人家子孙几代都蒙羞,这已经伤了天地之间的和气,招来鬼神的忌恨。何况杯弓蛇影,毫无凭据,却添油加醋,好像是亲眼目睹一样。让别人既不能忍受,又不能辩解,往往导致抑郁难言,含冤丧命。这种怨恨之气,更是过了几辈子也难消除。如果有幽灵,难道就没有业报?恐怕刀山剑树上,不能不为这种人安排一个位置啊。你向来质朴诚实,听到这种事本该掩耳,却还要查问真伪,你想要干什么?难道是因为失明还不够,还想被割舌头吗?”狐精说罢,扔下杯子就径直走开了,从此绝迹不来。蔡某又惭愧又悔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常讲这事以告诫别人,毫不隐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