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北 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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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海中植入了一个徘徊不去的身影,他后来时不时地就要纠缠我。这个人就是“嫪们儿”。从凹眼姑娘描述的大宅驱魔直到今天,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了他的老巢。这就让我有机会从源头上接近这个不大不小的谜团了。我时常寻找机会打听他,比起环球集团的那个金仲,他似乎成了更能吸引我的一个神秘人物。我有一次向秘书小白直接提出:能不能拜访一下“嫪们儿”?她听了有点稍稍惊讶的样子,然后用困惑、继而是几分怜惜的目光看着我,回答得吞吞吐吐:“他老了,从来不见客人的……再说他早就退休了,颐养天年了。”“可我听说你们总裁只要有了什么大事,仍然还要由干爹来决定。”小白摇头:“那都是下边的人乱传的。那要是多大的事情啊!再说‘嫪们儿’已经老糊涂了,早就不是过去的‘嫪们儿’了……”她这样一讲却撩拨起我更大的兴趣:

“是吗,怎么个糊涂法儿?”

“听说像个老顽童,没什么正经了——从我一来到这里就听人这样说他。我也没见他。”

“可是人家都说,你们集团每逢作出重大决策,还是要听他的。”

小白笑笑:“有时候不过是做做样子的,表示对他的尊重罢了。你想想,他是总裁的干爸嘛,不过他真的老糊涂了,如今什么都不管了……”

接下去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愿接茬,不再说“嫪们儿”的事情。这好像是个多少有点忌讳的话题。

打扫卫生的老太太,以及北庄里的一些老人,他们与我熟悉了之后,话就渐渐多起来。对他们来说,有关金仲和“嫪们儿”的话题虽然也有些顾忌,但最后还是断断续续说了一些,由我自己将其一点点归纳和衔接起来。

这个北庄形成的年代极其久远,成为山区和平原之间最大的一个村落,所以各种稀奇事情多得数不胜数。一般的村落翻新都要在原址上进行,而这里的别墅区却要建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据说就为了避开老宅区的一些“古怪”。北庄里有不止一处房子“硬”——这是村里人对“鬼屋”的一种特殊称谓。“硬”包含有“房子欺人”、“人不胜屋”的意思。老年人说,因为一代代人都住在这个北庄,一茬茬的人换来换去,老的入土了小孩儿又出世,阴魂太多了。死去的人有的想念村子,舍不下儿女后人,就少不得要一次次回来看看。如果是瞥一眼就走还好,有的腿脚不利索,来了就不想走了。还有的只是过年过节才来,就像串亲戚一样;可是有的一个月里来好几次,那是跑顺了腿。鬼也像人一样,都是相互攀比的,你不走他也不走,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亡人在村子里住了下来。表面看一户是一户,平平常常,其实呢,这个北庄拥挤着哩。说白了,这里是个人鬼杂居的村子,这与平原和山区任何地方都不同。不过,鬼魂们虽然留下不走,它们也不愿过多地打扰村里人的生活,怕吓着了这些晚辈。但凡事越是小心,越是要发生点什么,比如半夜里碰翻了一摞碗、砸了一个碟子,都是常有的事。可这猛然的响动就能把人吓个半死。鬼魂们要取任何一样东西,人们看到的只是这个东西在移动,根本看不见鬼魂的手和身子,所以凭空里飞移的东西最吓人了。

有的人家被夜里砰砰乱响的东西吓得魂不守舍,死去活来,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得去求“嫪们儿”。他是村里辈分最高的人,一直是村头,谁都不怕,连鬼魂都惧他三分。村里人说他这人个头不高,但很早就是个“悍人”了,从民兵队长、出伕队长干起,一直做到后来的村头,还当过区劳动模范,与城里的大官都是朋友。他经历了不知多少大事,对付鬼魂的事情当然是小菜一碟。一开始他并不信有这些怪异,后来虽然信了,可是态度粗暴,动不动就开枪打它们——然而鬼魂压根儿就不怕枪子儿,那些调皮的鬼魂能把疾飞的枪子儿一伸手抓住,填到嘴里,像吃花生米一样咯嘣咯嘣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