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颜弹指老

要护送相思姑娘到“一夜乡”去投奔“淮南王”;得要路经四百六十五里,其中以头撞山。鹰落峪。七夜楼三处最为凶险。

那儿不仅形势险恶,而且还布满了锦衣卫以及受命于田尔耕的江湖帮会“第九流”和“斤半堂”实力聚集之地,可又是赴“一夜乡”的必经之地。

别的地方,不走大路走小路,没有陆路行水路,万一水陆都没有路了,还可以自辟一条血路走;但这三个地方不能。

一一一那只有硬闯了。

方快安与公孙重眉。白居不易结伴好同行,不打不相识,而且是识英雄者重英雄,路上三人相交把臂,欢快莫名。方快安着意地问起两人为何要来“冒这一趟浑水”?

白居不易的回答是:“魏阉一党杀了我父母,杀了我全家。他要残害忠良之后,我就跟他顽抗到底。”

公孙重眉则说:“魏阉指明要我这颗顶上人头,赏金万两,我只要有一口气在,便要找些事儿跟他对着干,起码也要把这颗大好头颅起价至十万两才好商量。”

方快安听了,心上原有的石头也开成了石花。

他们也向方快安相询:为何一力相护相思姑娘渡厄履险。

方快安的答案是:

“当年,我曾受了夏大人的礼重和人情,无以为报,尽一己之力护相思小姐一程,是我唯一的机会。”

白居不易和公孙重眉了解了情形,好像都拨开了云雨见天。

不过,他们显然都未探询到这问题的核心——

那就是:要对抗魏忠贤一伙,要报答夏大人的恩泽,有很多事,是可以做的,有许多方式可行,为什么那三人都一定要选择了数百里不舍昼夜不辞劳苦不亦乐乎的保护相随相思到一夜乡去?

让我们来看这事件的“主人翁”:相思。

也不知这女子的冰肌玉骨是拿什么东西做的,就算在三侠跟锦衣卫厮杀之际,她也以臂环抱着胸前,美丽的眼色似在寒夜远处伶汀的灯,很凄然,然而又是冷漠的。

那就像是跟游子无关的灯,那么飓尺的亮在远远的地方,仿佛那不是一点热,而是一星的寒。

方快安在出手之前,已观察过这女子和她的婢仆数日,他知道她感觉到冷的时候就会用手环抱在胸前,感到敌意的时候也是,觉得好奇的时候亦然,连感动的时候,也会把臂抱在胸前好像很有点冷漠的样子,而且也十分防卫的模样。

——这也难怪,这女子的身世……

这样想着的时候,方快安就完全原谅她了。

对她,除了感到美丽,还令他觉得惊艳。

本来,惊艳这种感觉,多仅在第一次的邂逅,可是,对她,却是一种不住也不断的惊艳,常常惊,时时艳。

每见上一次,都惊一次艳。

每看上一眼,都惊艳一回。

方快安还对她很有“亲”的感觉。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方快安久历江湖,情场步遍,始终系不住他不羁的心,但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头一回有,至于为什么会有,方快安也说不上来。

他把它“归咎”于这女子唇上有痣。

痣,小小,黑而亮,她笑的时候(她很少笑),痣会失笑,那像是颗会说话的痣。

他唇上也有这种病。

所以他觉得这是一种美丽的巧合。

巧合本来就是一种“缘份”,何况还是美丽的?

他应该见过她的一一一以前,他也曾到夏府拜会过夏大人,只不过,那时候,他还年少,而她,只是个小小的小可爱,肥嘟嘟,笑眯眯的,那似冷而艳但一记忧郁的眼神已足令一夏皆含情。

夏凉正好轻衫薄。

春风未热花先笑。

——近日那小老夫子白居不易老是吟着这两句诗,使素来怕听人吟诗的他却不觉牙酸,想来是跟识着相思有关系。

他已注意了这心里和眼里以及心目中的女子好久好些时候了,第一次过去搭讪的时候,还是决定收敛心情,保护自己,用了是夏大人“学生子”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