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狐(第3/27页)

“这一次川北唐家派出的是唐捷,据说是他们当今第二代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人也长得俊,外号人称飞天玉豹子。”

卜鹰微笑:“一个男人如果长得俊一点,在女人眼中无论做什么事,都好像比别人强一点。”

“你呢?难道你看好聂小雀?”

“看好聂小雀有什么不对?”

“苏北聂家一向是下五门的人,下五门的轻功虽然花俏,可是不实用,我要赌,绝不买他。”

“非但你不买他,别人也不买他。”卜鹰叹气,“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买他。”

“只有你?”

卜鹰又叹气:“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大家都买唐捷,如果我也买他,那还有什么好赌的呢?”

“没有赌,也就没有赌局了。”

“对。”

“既然有赌局,你就得接受别人赌唐捷赢的赌注。”

“不错。”

“你已经接受了多少赌注?”

“大概有八十万两左右。”

“黄金还是白银?”

“这次是银子。”

“还好是银子,否则你恐怕就要输得连家都不认得了。”

“谁说我一定会输的?”

“难道你还有机会赢?”

“多多少少总是有一点的。”卜鹰微笑,“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如果真的是有输无赢,你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干。”

绝 计

这一次“赌局”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意思就是说,要赌唐捷胜的人,输要输三两,赢只能赢一两。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盘口是三十博一,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

这一次赌局的大庄家就是卜鹰。

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

松树下,地毡上,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

“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一种盘口,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杜黄衫在皱着眉,“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

“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吃苦和尚说,“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叫唐捷一路上泻个七八次,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

杜黄衫苦笑:“这种事,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

吃苦和尚悠然举杯:“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

“但是他绝不会去做。”

“为什么?”

“卜鹰不是这种人,唐捷也不是笨蛋。”杜黄衫道,“就算他是笨蛋,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

吃苦和尚浅浅地啜了几口苦茶,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

“聂家的人呢?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

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忽然插口问:“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你还有什么法子?”

“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弹响这只古筝,聂家岂非就赢了?”

“这倒真是个诡计。”李红袍冷冷地说道,“只有一样可惜!”

“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