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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睡着了。”阿姆丽塔说,“你可以停下来了。”

我低下头,发现她说得对。维多利亚入睡得很快,她张开小嘴,半握着拳头,婴儿急促的呼吸软软地喷在我的颈间,我继续轻晃着她。

“我们把她抱回去吧?”阿姆丽塔提议,“外面开始凉了。”

“再等一分钟。”我说。我的手掌比宝宝的背还宽。

维多利亚出生的时候,我三十五岁,阿姆丽塔三十一岁。多年来只要有人愿意听——也有一些不愿意听的——我就会喋喋不休地一再强调,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我高谈阔论人口过剩、强迫年青一代直面惨淡的二十世纪是多么不公平,不想要孩子又要生的人有多蠢。对于这件事,阿姆丽塔依然从来不曾争辩——不过以她接受的正规逻辑训练,我怀疑她能在两分钟内把我的所有论点批驳得体无完肤——但在1976年初的某个时间,大约是在本州初选那会儿,阿姆丽塔自顾自地停了避孕药。1977年1月22日,杰米·卡特完成就职仪式重回白宫两天以后,我们的女儿维多利亚出生了。

“维多利亚”这名字绝不是我选的,但暗合我的心意。七月里炎热的一天,阿姆丽塔第一次提出了这个名字,当时我们都一笑了之。坐着火车到达孟买的维多利亚车站,这似乎是阿姆丽塔最早的记忆之一。那幢宏伟的建筑是英国殖民时期的遗迹,迄今仍是印度的地标之一。每次想起它,阿姆丽塔总会心生敬畏。从那时候起,维多利亚这个名字在她心中就成了美丽、优雅和神秘的化身。所以最开始,我们只是开玩笑说要给宝宝起名叫维多利亚,可是到了1976年的圣诞节,我们就发现,如果宝宝是个女孩的话,再也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名字了。

维多利亚出生之前,我总爱抱怨那些有了孩子就没了自我的朋友。明明都是些聪明人,我们曾无数次愉快地讨论各种话题,政治、散文、剧院之死,或者诗歌的衰落,可现在他们却只会喋喋不休地谈论自己的儿子长了第一颗牙,或者花好几个小时事无巨细地描述小希瑟在幼儿园的第一天。我发誓,我绝不会沦落到这等地步。

但我们的孩子是不一样的。维多利亚的成长值得所有人精心研究。我发现自己完全沉醉于她的呢喃儿语和笨拙的动作。换尿布这事儿确实令人生厌,但只要看到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挥动肉乎乎的胳膊,深情凝望着我,那什么都不在话下。是的,我觉得她深情地凝视着我,因为她的父亲,一位出版过作品的诗人,竟然甘愿屈尊为她做这等凡俗琐事。七周后的一个清晨,维多利亚第一次赏光露出了真正的微笑,我立即打电话给阿贝·布龙斯坦分享这个喜讯。众所周知,阿贝从不会在早上十点半之前起床,据说是为了保持语感,但那天他依然祝贺了我,然后礼貌地指出,这会儿才凌晨五点四十五。

现在,维多利亚七个月大了,她的天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差不多一个月前,她就学会了比画“这么大”;而在那之前好几周,她俨然已经成了“躲猫猫”的大师。六个半月大的时候,维多利亚学会了爬——这显然是高智商的标志,虽然阿姆丽塔并不赞同——尽管她总是倒退着爬,但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她的语言能力每一天都在突飞猛进,虽然我还不能从她的牙牙儿语中分辨出“爸爸”或“妈妈”的音节(哪怕我把录下来的磁带放慢一半的速度也听不出来),但阿姆丽塔狡黠地微笑着向我保证,她曾经听到维多利亚说过几个完整的俄语或德语单词,甚至还有一整句的印地语。而且我每天晚上都会为她读点儿东西,有华兹华斯的《鹅妈妈歌谣》,有济慈,还有我精心挑选的庞德的《诗章》片段。她似乎很喜欢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