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4页)

他看起来就像耶稣——月历上的耶稣,而非她在纽约大学演讲会的幻灯片上看到的鹰钩鼻犹太人。他有茶色的长发与修过的胡子,眼睛是淡褐色的,鼻子挺直,下巴方正。

淡褐色的眼睛?安迪?

他那双老是在寻找妈妈的漂亮虎眼跑哪儿去了?

一定是戴了隐形眼镜,要不就是在她昏迷期间,动过先进的手术。但什么都无法让他在她面前遁形,不管是淡褐的眼睛、胡子、二十七年的阔别,安迪,安迪,安迪啊。

“讨厌,这是简短版的。”当写着GC字样的阳光图案出现在天蓝色的背景上时,泰拉说,“他是不是很棒,很特别?”

罗斯玛丽点点头。

“你再继续看下去,就会看到加长版的,还有其他片子。”泰拉说,“它们是电视上最棒的广告,是由知名导演拍的。”

罗斯玛丽手持遥控器呆望,彷佛忘了遥控器的作用。

泰拉问:“你还好吗?”

罗斯玛丽看看她,然后问道:“GC代表什么意思?”

泰拉对她笑道:“God’s Children,上帝的孩子。我待会儿就回来。”泰拉转身走向门口,然后回头用尖指指着罗斯玛丽。“我们会找到你的安迪的,我跟你保证!”

接下来五分钟,她看到同一个广告的加长版和两个不同的短片。

她看到安迪站在远处,接受中央公园里满坑满谷的群众鼓掌。

在航空母舰甲板上,听大群水手高声欢呼。

她看到安迪的特写,他直视她的眼睛,表情温柔,充满关爱,还带些调皮。天啊,他的眼睛虽然平凡无奇,长相却俊美无比,她可是客观而论,并非出自母亲的私心。

罗斯玛丽听到安迪的声音了,他那坚毅温柔的嗓音,依旧带着昔日六岁时特有的沙哑质感。安迪并未要求观众做大事,只希望观众能稍稍深入地想一想,毕竟我们都源出同一小群祖先,无论我们的祖先是何种体型、肤色,大家其实都是一家人,何苦如此经常为难对方,这说得过去吗?我们难道不能放轻松一点,点起蜡烛等等之类的……

克莱瑞丝和另一名护士将她抬上推床时,罗斯玛丽兀自思忖。

被推入检验室时,她还在想。

班达胡和阿特金森医生从她臂上抽血,做四肢电子感测时,仍在思虑。

若非她在安迪幼年时教导有成——便是巫师团的人为撒但之子,找到了绝佳的伪装。

那才是真正的安迪,无法抵赖的事实。安迪不仅是她的儿子,更是撒但之子。

不过巫师团所有十三名成员,应该都不在人世了吧?因为当时连最年轻的海伦·韦斯和斯坦利·尚德,也都有六十多岁了。

不管安迪打算用这个“上帝的孩子”基金会和大批广告做什么,应该都是他的主意,而非教团的。他喜欢被称作安迪,应该算是好兆头吧?罗曼最初想叫他艾德里安·史蒂文——合并了罗曼父亲的名字和他自己的真名—却遭罗斯玛丽否决。

教团的人有二十七年的时间可以喊他艾德里安·史蒂文,或任何想要的名字,但他却选择了安迪。

或许夏山学校还是发挥了作用。

她坐在床上喝汤,身上的输液管也拿掉了,她从几十个频道中选了一个停下来,看一名杀人犯的老婆接受一个油头粉面的痞子访问,这时泰拉进来了,手里抱着一大捆满到溢出来的红、黄玫瑰及橘褐色菊花。“嗨,瞧瞧你!”她将花束摆到梳妆台上。“很抱歉,还没查到你儿子的消息,他们到目前为止找到四十二位安德鲁·约翰·伍德豪斯,但只有住在苏格兰阿伯丁的那位年龄相符,但他是三胞胎。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找到你儿子的。”

别那么有把握,泰拉。罗斯玛丽问:“你觉得,等我恢复人样后,有可能去上其中一个访谈节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