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3/8页)

“遵命,陛下。”赛尔弥深鞠一躬。

八百尺高的金字塔自雄伟的方形基座拔地而起,直耸入云。女王的私人庭院坐落在金字塔顶端,四周绿树成荫、花香弥漫、波光潋滟。拂晓刚至,天清气凉,丹妮信步踏上平台,只见太阳自西方将光辉播洒在圣恩神庙的金色圆顶上,却又在雄伟的阶梯金字塔背后留下漆黑的阴影。就在某些金字塔内,鹰身女妖之子正策划着新一轮谋杀,我却无力阻止。

韦赛利昂察觉到她的不安。白龙缠绕在一株梨树上,头枕在尾巴上休息,当丹妮经过时,他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宛如两泓溶金。他的双角和覆盖在身体每一寸肌肤上的鳞片也是金色的。“你真懒,”丹妮挠着他的下巴说。他的鳞片滚烫得难以触碰,像在烈日下暴晒过的盔甲。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曾在乔拉爵士送她作结婚礼物的一本书中读到过。“你该和兄弟们一起去捕猎。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越来越野。雷哥咬过伊丽,韦赛利昂则在瑞茨纳克总管上次觐见时,点着了他的托卡长袍。我太放任他们了,可我哪有时间陪他们呢?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巴,重重地扫到树干,将一颗梨子震落到丹妮脚下。而后他展开双翅,半飞半跳地跃上栏杆。他在长大,丹妮看着腾空的白龙心想,三条小龙都在长大。很快就能乘载我了。到那时,她可以像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蓝天,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能用一片拇指甲挡住弥林。

她目送韦赛利昂盘旋,最终消失在斯卡扎丹河浑浊的泥水上空。随后丹妮返回金字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为她梳开打结的长发,并为她选出适合弥林女王的装束——一件吉斯卡利托卡长袍。

这是件笨拙不便的衣物——她必须将一幅宽松拖沓的布片围在臀部,一面勒在腋下,一面绕过肩膀,布片上层层叠叠的流苏还要仔细分展开。长袍围得太松,就会摇摇欲坠;围得太紧,则会十分凌乱,绊手绊脚。就算围得不松不紧,也需要用左手一直扶着。穿托卡长袍走路需要迈出矫揉造作的小碎步,以保持精确平衡,唯恐踩到繁复的流苏。托卡长袍是为那些无需任何劳作的人设计的,是统治者的服装,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丹妮刚统治弥林时曾想废止这种服装,却被顾问们劝阻。“龙之母必须穿托卡长袍,否则将永遭憎恶。”绿圣女格拉茨旦·卡拉勒如此告诫。“无论穿维斯特洛的羊毛衣还是密尔的蕾丝,陛下都无法融入我们,人们将把您视为荒诞的外来客和野蛮的征服者。弥林的女王必须是古吉斯的淑女。”次子团团长棕人本·普棱则直言:“要做兔子的国王,最好戴上兔耳朵。”

她今天的“兔耳朵”是纯白亚麻布制成,上面缀满金色流苏。在姬琪的帮助下,她总算在第三次尝试时将礼服缠绕妥当。伊丽拿来她的王冠,王冠按照她的家徽铸造为三头龙形状,黄金铸成长尾,白银铸就翅膀,三个头分别由象牙、黑玛瑙和翡翠雕成。顶着这顶王冠,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压得又酸又疼。戴王冠的人不应坐享安乐,她的某位国王祖先如是说,某位伊耿,是哪一个呢?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七大王国,若非她尚在襁褓之中的侄儿被篡夺者的走狗谋害,本来还会有第六位。若他仍在人世,我或许会嫁给他。伊耿的年龄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伊耿和他姐姐双双遇害时,丹妮尚未出生。他们的父亲——她的大哥雷加——此前在三叉戟河一役中惨遭篡夺者毒手。她的二哥韦赛里斯此后又在维斯·多斯拉克头戴黄金王冠尖叫着死去。我若是软弱可欺,他们也会杀了我。杀死坚盾的匕首真正指向的,是我。

她没忘记从渊凯到此的路旁,被伟主大人们钉死的奴隶孩子。一百六十三个孩子,每里一人,都用一只手指向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后,丹妮如法炮制,钉死了相同数目的伟主大人。他们漫长的死亡招来了成群的苍蝇,广场上的恶臭弥久不消。然而有时,丹妮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狡猾顽固的弥林人事事与她作对。的确,他们释放了奴隶……却又用仅够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将奴隶雇佣回来,其中的老弱病残和太年轻的则被他们趁机弃之街头。更可恶的是,这帮伟主大人还聚集到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口口声声抱怨龙女王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娼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