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历史(第4/10页)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仿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他母亲就会因为想念她的小狗崽而哭哭啼啼地跑到厨房门口来。就算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能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会儿呈黄铜色,一会儿是金色,一会儿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的我是不是只是在重复他和守卫对我的称呼,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很意外,脸上掠过一抹似乎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的表情。他回头瞥了一眼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