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纷纷扰扰的十四天过去了。

马尔贡开车带着斯图尔特去圣罗莎取回了他自己的车,那是一辆老旧的敞篷捷豹,曾经属于他的父亲。他们还去探访了斯图尔特的母亲,她住在精神病院里,“无聊得要死”,“受够了那些三流杂志”,所以她摩拳擦掌,打算填满衣橱,重返名利场。经纪人从好莱坞打来电话告诉她,她又红了。呃,可能没有那么夸张,不过要是她能想法子飞过去的话,那边的确有工作给她。或许她可以去罗迪欧大道购物。

狼人在门多西诺再次现身,作为口齿最清晰、外形最漂亮的目击者,格蕾丝上了一个又一个谈话节目。她逻辑严密的理论征服了整个世界。按照她的描述,这位不幸的生物大概是因为先天性缺陷或者后天性疾病,才变成了这副怪样子,精神也不太正常。当然,政府很快就会抓住它,给予它必要的约束和治疗。

调查人员像走马灯一样去了又来,有检察总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有FBI的探员,还有旧金山警察局的人,他们反复盘问斯图尔特和鲁本,因为这两个男孩不止一次成为狼人袭击案的核心人物。

斯图尔特和鲁本疲于应对,他们俩都不擅长撒谎,但很快,他们就学会了一些小技巧,尽量少说话,含糊其词,敷衍了事。调查人员日渐稀疏,终于不再登门。

鲁本为《旧金山观察家报》写了一篇长文,本质上是将他以前陆续发表的文章综合了一下。在这篇长文里,他栩栩如生地描述了狼人袭击,不过这次是他“头一回”亲眼目睹。最后的结语还是老一套。狼人不是超级英雄,崇拜和吹捧应该到此为止。不过它给我们留下了很多问题。面对如此残忍的野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毫不犹豫地拜倒在它脚下?这是否可以看作时代的倒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如此残忍,并且乐此不疲?

与此同时,狼人在墨西哥腹地来了场华丽的表演,它在阿卡普尔科干掉了一个杀人犯,然后就此消失,再也不见踪影。

弗兰克・凡陀弗个子很高,头发漆黑,皮肤光滑,嘴唇的弧线如丘比特之弓一样优美,他和北欧大块头谢尔盖・格拉贡一起回到大宅,绘声绘色地描述他们如何一路向南,把警察和目击者耍得团团转。弗兰克显然是那几位先生的同辈,作为一个美国人,他老是带着一副好莱坞派头,满嘴俏皮话。他喜欢拿鲁本先前的丰功伟绩来挖苦这个年轻人,还喜欢把斯图尔特的头发揉得一团乱。在他嘴里,这两位年轻人是“神奇小狗”,要不是马尔贡定下了规矩,他一准会带着他们跑到森林里去。

谢尔盖是一位睿智的学者,一头白发,就连浓密的眉毛也是白的,聪慧的蓝眼睛里总带着笑意。他的声音有点像蒂博,低沉、富有磁性,甚至有些沙哑。他长篇大论地跟劳拉和鲁本讨论德日进的睿智与前瞻,他热爱抽象的哲学与神学,比两个年轻人更甚。

鲁本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猜出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年纪,而且显然,直接发问太不礼貌。

“请问你在这颗星球上游荡了多久?”听起来不太像是个容易接受的问题,考虑到弗兰克老是叫他“小狗”“小崽子”,这么问就更不合适了。

在午餐或是晚餐桌上,或者在纯粹的清谈中,这些先生们有时会改用另一种语言,展开忘我的争辩。听到他们连珠炮似的奇怪腔调,鲁本总是激动不已,它完全不同于他所知的任何语言。

马尔贡和费利克斯单独交谈时也会用另一种语言,他无意中听到过好几次。鲁本一直很想问,他们所有人说的是不是同一种语言,但这样的问题似乎有些冒犯,就像询问年纪、出生地或是费利克斯日记信件里那些神秘字迹一样,他总觉得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