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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历克斯拿了她所有的东西,准备离开。最后看了一眼鲍比,感谢主和他所有的仁慈。这是片圣地。一个男人完全舒展着身子平躺着,眼睛里深深插着一个螺丝刀,只露出了刀柄,就像一个倒地的独眼巨人。喉咙的切割让他的血几分钟内就流失了一半,他已经苍白得像条床单,至少脸的上半部分是惨白的,因为下半部分,已经变成一片糨糊,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了。整个床铺浸淫在猩红的血液里。等血液凝固后,一定非常壮观。

不可能用这种方式杀死一个男人,而不把自己弄脏。喉咙静脉喷射出不少鲜血。阿历克斯在背包里摸索了一阵,换了件T恤。她用剩下的矿泉水,很快洗了手,洗了前臂和她之前扔在椅子下的毛巾。然后,背着背包,阿历克斯穿过那座桥,跑到高速公路另一边的服务站,这边所有的车道都朝向巴黎。

她选了一辆快车,因为她不想拖延。这辆车是上塞纳地区注册的。她不认识牌子,但她怀疑这辆车到底快不快。驾驶员是一个年轻女人,三十岁,优雅、苗条,褐色头发,一身铜臭味,令人作呕。她说:是的。毫不犹豫,满脸堆笑。车子很平稳。阿历克斯把包往后座一扔,坐了下来。年轻女子已经准备开动。

“动身吧?”

阿历克斯笑着伸出手:“我叫阿历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