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灵鹤(第3/6页)

项海葵听见“埋在地下”四个字,眸光一闪,传音问道:“是您挖矿的时候挖出来的?”

阴长黎:“被天族派去做苦工的时候。”

那是还很小的时候啊,项海葵又问:“收藏至今?”

居然没送出去?

阴长黎轻轻咳嗽一声:“我自己练了。”

项海葵:?

阴长黎的笑容有几分尴尬:“是真的,那时候我只想从天族手中逃出去,挖到天厌剑时,我认为这是一个转机,是我不得不抓住的救命稻草。”

项海葵沉默。

她明白这种心情,她得天狂之时也是如此。

阴长黎生怕她误会什么,解释道:“天厌剑有臭味,但剑主身上是没有臭味的,仅仅是散发出的剑意,会令人讨厌剑主,除此之外,修炼难度远远不及你的天狂。”

“弊端仅仅是不招人喜欢?”

“嗯。”

“怪不得。”项海葵偷瞄他一眼。

“怪不得讨厌我的人那么多?”阴长黎啼笑皆非,“你误会了,我早已满级合道,与天厌脱离,惹人讨厌不是它造成的。”

只是修炼天厌的过程里,阴长黎发现别人越讨厌他,剑的成长速度就会越快。

族破家亡,他想迅速成长起来,被动惹人讨厌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需求了。

他开始主动出击,锻炼出一身惹人讨厌的本事。

等他与天厌脱离之后,不再需要惹人讨厌,但多年来早已养成习惯,改都改不掉。

索性不改了,挺好的。

项海葵摸下巴,原来少年变成狗男人,背后也是有原因的。

阴长黎将剑递去给绝代高手:“此剑我收藏多年,如今既遇有缘人,便赠给你那外甥吧。”

绝代高手看着那柄流淌着黑泥的剑,额角青筋直抽搐,半响没有动作。

前辈赠剑是善举,他也带个手套去接,不太合适吧?

但这剑,他真是有点下不去手。

一咬牙,还是接了过去,连忙收进储物镯子里,一刹那间,他镯子内所有物品全部被腐蚀的报废。

和神剑相比,不值一提。

他掐了个诀,净手,拱手道:“我代我家外甥谢过前辈。”

“我劝你家外甥多想想清楚。”项海葵忍不住道。

……

伴生灵启动法阵将他们送走时,阴长黎问血修罗:“你要不要跟着他们一起走,去隔壁大世界开开眼?”

血修罗摆手:“咱们的世界我都还没有看明白呢,我去异界开什么眼?再说了,又要天下大乱了吧,我好歹身为‘正道’剑尊,总得出点力才行。”

他的语气带了点儿难得的稳重,项海葵道:“您知道我要去干什么?”

“偷山海族的封印阵盘?”

“您身为人族,非但不阻拦,还有想要帮我的意思,和寒栖比起来,您的思想觉悟不够啊。”项海葵调侃。

血修罗:“那是不可能和寒栖比,但我大半生都活在梦里,各族人各样的梦。我也经历过数之不尽的噩梦,在那些噩梦里,我见多了寒栖与帝君,但我从未见过阴长黎。”

他这句话是传音给项海葵的,没让阴长黎听见。

项海葵眉峰一扬:“我明白了,血前辈咱们是同道中人。”

“是吧,我也觉得我和姑娘一见如故!”血修罗忽然来了劲儿,继续传音,“这样吧,不如咱俩结拜为兄妹如何?”

“啊?”这个弯拐的项海葵猝不及防,“前辈,咱俩这岁数……”

“没听过忘年之交吗?”血修罗浑不在意,还瞥了阴长黎一眼,“有些人的年纪都能做我爷爷了,还想做你夫君呢。”

项海葵忽然开窍:“哦!其实您不是想当我大哥,是想当阴前辈大哥吧?!”

血修罗讪讪:“怎么会呢。”

然而事实上他正是如此盘算的。

成为阴长黎追妻路上的绊脚石估计是没指望了,能力不够,那不如助他追妻成功,当他大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