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合作(第5/8页)

既然我使用了许多经济学的概念,去发展关于世界政治经济中合作与纷争的一种政治理论,那么我特别需要对这些经济学和政治学的概念,以及关于理论的概念做到清楚明了。本书的第二章探讨了这些概念,以作为本书有关理论问题的第二部分的必要准备。第三章为更严肃的合作分析作了一些铺垫,通过考察霸权稳定理论——这种理论在现实主义看来,认为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有赖于一个国家的主导地位——分析制度对合作的影响。第三章认为,虽然霸权国家的存在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但是这个因素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后面我们会发现,霸权国家对合作的持续展开而言,要比它在合作的一开始或者合作创设时的重要性要小。

本书的第二部分从探讨两个关键的概念出发,即“合作”和“国际机制”,这两个概念构成本书理论分析的核心。既然这两个概念的充分阐述是在第四章进行的,而它们却在第三章就开始被运用,所以这里以一种相对非正规的方式对合作的概念作一说明还是重要的。合作与纷争是相对的,而且它与和谐也是有区别的。与和谐相比,合作需要积极的努力去调整政策,以满足其他人的需要。这说明合作不仅取决于彼此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还说明合作是在一种纷争或者潜在纷争的模式中出现的。如果没有纷争,那么就没有合作,只有和谐状态了。

从政策相互调整的意义上来定义合作,而不是把合作仅仅看作是反映共同利益压倒冲突利益的状态,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换句话说,我们需要将合作与单纯的共同利益事实区别开来。所以如此,因为有时即使存在共同利益的现实,纷争仍然是盛行的。既然共同利益有时与合作联系在一起,有时与纷争纠缠在一起,合作就显然不简单是一个利益起作用的问题。特别在不确定性很强时,以及行为者接触信息的能力存在差别时,集体行动和战略估测的障碍,也许会阻止它们认识到彼此之间存在的共同利益。因此,仅仅存在共同利益还是不够的:我的看法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制度的存在才行,这些制度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并能限制信息的不对称性。

在第四章关于合作和国际机制的概念基础上,第五章到第七章展示的是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第五章利用博弈论和集体行动理论,论述即使在没有中央政府存在的情况下,合作在利己主义者之间的出现也是可能的(Axelrod, 1981, 1984)。但是,这种合作的程度将取决于具有不同特征的国际制度或者国际机制的存在。理性选择理论有助于我们说明,即使我们接受理性的利己主义行为假设,现实主义关于合作的悲观结论也并不必然就是有效的。第六章使用经济学中关于市场失灵的理论,以及更加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去发展一种关于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这种理论会告诉我们,为什么各国政府愿意建设国际机制,而且还会遵守它们的规则。按照这种论述,机制对合作出现和进步的贡献,不是因为执行国家必须遵守的规则,而是通过改变国家以自我利益为基础进行的决策环境来达到的。国际机制对相关的政府来说是有价值的,这倒不是因为相关的政府可以强迫其他国家遵守这些规则,而是因为它们为政府彼此达成相互有利的协议提供了可能。国际机制赋予政府以权力,而不是束缚政府的行动。

第七章将前面关于理性和狭隘的利己主义假设进一步放宽。本章首先从非常现实的意义上,通过政府执行决策是有成本的假设,考察偏离古典理性假设进行分析对我们的研究主题所具有的含义。也就是说,各国政府是在有限理性的限制条件下行动的(Simon, 1955),而不是作为古典的理性行为者来行事的。根据这个假设,机制并不取代也不可能取代行为者对自身利益的持续计算,而是提供其他政府也要坚持的“粗略的概测规则”(rules of thumb),从而可以为各国政府提供约束后来者的机会,也使其他政府的政策变得更加可预测。在有限理性意识下培育的合作,并不需要各国接受共同的理想或者抛弃根本的主权原则。即使利己主义的行为者,在特定的形势下也可能同意接受这样的义务,对利益不作算计,如果它们相信,这样做从长远来说比不接受任何规则或者任何其他具有政治可行性的系列规则将会有更好的结果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