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日常(第2/3页)

于情于理,曹云都要想办法和孙雪衣当面交谈一次。

孙雪衣日常有两个地点,家,公司。哪个地点要见她都不容易。曹云是个俗人,很规矩的按照标准,在银河集团接待处写了自己的信息,预约孙雪衣。这份信息会交给孙雪衣的私人助理,私人助理会帮助孙雪衣过滤掉不需要见的人,在没有过滤的情况下,孙雪衣未必会同意见曹云,有可能会让私人助理联系曹云询问见面的意图,最后再做决定。更大的可能:理都不理。

其次是住址拜访,在孙雪衣别墅前就被外围的保安拦下来,这些保安属于孙雪衣父亲庄园的保安团队,两家距离就几公里,他们承担起了孙雪衣别墅的外围安保工作。曹云说明自己要见孙雪衣的理由,说完还给了名片。至于你保安要转达还是不转达,或者根本不提这件事,曹云都无所谓。

在民事诉讼中,有个不成规矩的说法,礼貌公正的进行程序,有助于法官和法庭提高对你和你当事人的看法。我和你打招呼,是因为我有礼貌,你不回应我,并不会让我尴尬,只会暴露出你没有礼貌的一面。

一个早上就跑这两个地点了,意外的是,午饭时候,孙雪衣的私人助理打来电话,告知曹云,明天上午十点到十点二十分,孙雪衣有空,可以预约这个时间。

曹云打心底不太理解这种预约,五分钟,十分钟,肚子一痛,两个预约就没了。另外就曹云在高岩市接触的富豪来看,他们工作是很轻松的,公司已经上了轨道,只要没有大的变故,比如自然灾害,某国发生什么事,突然下发某规定等,他们躺着收钱就可以。曹云就没见到日理万机的CEO,如果一个CEO需要日理万机,就表明他有很多工作没有处理完。因为工作不可能配合你填满你的日理万机,那只能有选择性的日理万机了。作为一位CEO不使用员工的能力,而让自己忙成狗,一个可能:其不信任自己雇佣的下属。一个可能:其没有驾驭人的基本能力。日理万机在曹云看来完全是一个贬义词,代表着对其能力的否认或者是说明其渎职。

当天下午,曹云去旁听了陆一航主办的仙人跳案。

这个下午,高山杏是崩溃的,因为陆一航没有大律师证,并且还在实习期间,只能是高山杏上场。陆一航采用了曹云推荐的细腻打法,高山杏是一路脸红着硬着皮头追问下去。比如被告当时有什么想法,是想拖延时间等待自己同伙,还是想虚以为蛇?是否主观存在愿意献身的心态,怎么挣扎,挣扎了几次,被侵犯到什么程度挣扎,上身挣扎还是下身挣扎?

但凡对方有一句说错,就会被物证打脸,物证包括了衣服,裤子,内衣裤等。

陆一航成功的证明受害者并没有全力反抗,只是象征性的进行了反抗。至于受害者为什么没有全力反抗,陆一航只要打掉检控方认为受害者吓坏了的可能。这条很容易,对方本就不是什么好鸟,陆一航摆出了受害者的履历和被告的履历,证明被告这位宅男阅历比受害者要低的太多了,更不用说受害者曾经有两年的前科。

最终法庭宣判,墙尖罪名不成立,但是‘票产’罪名成立,不过不是这个法庭要审理的内容。

庭审结束后是傍晚五点,拿下官司的陆一航显得非常高兴和兴奋,强烈建议自己请律师所所有人吃海鲜。曹云理解陆一航的心态,这是一种无关乎金钱,成功满足感带来的巨大喜悦。

曹云是不太想吃海鲜,因为和林落约好了时间。但是曹云不想扫大家的兴,只能联系林落。林落则回,今天自己要加班,不一定什么时候下班。曹云表示,保持联系,到时候自己早点走人。

……

魏君和陆一航是同一批进入律师所的实习律师,因为其鬣狗的身份,时常的失踪,又如同幽灵一般出现。曹云、高山杏、云隐都知道她的身份,所以在态度上很冷淡和客气。其他普通员工也不太喜欢这个孤影单行的人,唯独是陆一航,他对谁都一样,以他的为人,他自然也邀请了魏君。